作者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fQELsfd finhisky 政檢7-3
時間Mon Jan 19 19:14:41 2026
一、檢舉人ID:
TWTP2018
二、被檢舉人ID:
finhisky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fQELsfd (HateP_Picket)
[建議] 某板主拒絕開會,就排掉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68482166.A.A67.html
板規有些需要板主多數決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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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hisky: BC是站長耶 你板主哪根蔥 笑死 01/15 21:23
→ finhisky: 你同事會不會笑你 不會算數超級爽 01/15 21:28
→ finhisky: 板主跟賴皮一樣喜歡叫人咬他喔? 顆顆 01/18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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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內容完全無關板務達三次之多,皆為惡意調侃之詞。
建議文就該好好針對問題,不是互相叫囂,應以簡單明瞭為上。
多次惡意推文即違反政檢板板規之鬧板行為。
證據明確!
違反板規7-3
請板主嚴謹並公正執法!
以避免亂象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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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0.183.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68821284.A.EF7.html
1F:→ finhisky: 答辯如下:是否惡意調侃,要看當事人,申請板主詢問我對 01/19 19:30
2F:→ finhisky: 話的對象來說明,他們認為我的推文是板友之間合理範圍的 01/19 19:30
3F:→ finhisky: 玩笑、閒聊? 或是認為我有冒犯到他們的惡意、叫囂? 01/19 19:31
4F:→ finhisky: BTW,因新板主的執法標準與往例似乎大不相同,為了避免 01/19 19:33
5F:→ finhisky: 只有我受傷,所以希望板主能盡快就本案先表達見解或判決 01/19 19:33
6F:→ finhisky: ,讓我參考一下是否需要檢舉該篇文章其他推文者,幫忙 01/19 19:34
7F:→ finhisky: 板主分攤板務、推廣新風氣,謝謝 01/19 19:34
8F:→ finhisky: ^以免超過檢舉時效, 01/19 19:36
9F:推 finhisky: 為免本案本人突遭水桶,所以先行檢舉了,請板主不用急著 01/20 00:51
10F:→ finhisky: 判了,謝謝 01/20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