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hisky (finhisky)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板主是檢舉人、被害人時宜迴避
時間Sun Jun 15 22:29:44 2025
政檢板之檢舉、申訴未明文規定板主需迴避之情形
搜尋板上文章
歷來曾有板主是被檢舉人或與被檢舉人有特定關係之迴避建議文
但除了上述
如果板主本身就是檢舉人、被害人時,才更應該迴避
畢竟板主是檢舉人或被害人時,為特殊情形
為體現板主公正性,避免球員兼裁判之情形
該板主宜迴避,不參與檢舉、申訴相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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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n00270144: 其實這是基本的,無論在心情小組,還是群組都有相關判 06/15 22:35
2F:→ tn00270144: 決。 06/15 22:35
3F:→ finhisky: 現在才知道原來群組有過判決,謝謝分享 06/15 22:41
4F:推 JustSad: 很怕大家不知道1/4有文盲! 06/15 22:55
5F:推 LearnLong: 聰明ㄟ~掐著時鐘正好過七天 才利用申訴酸人 06/16 01:02
6F:推 LearnLong: 幫你翻譯,你想要擴充解釋成以下情況: 06/16 01:26
7F:→ LearnLong: 張三被李四檢舉,在一審的時候張三隻字未提跟版主有認 06/16 01:27
8F:→ LearnLong: 何關係。一審張三敗訴之後突發奇想,在二審的時候翻供 06/16 01:28
9F:→ LearnLong: 說罵的是版主,想藉此辯駁一審判決的不合理。 06/16 01:29
10F:→ LearnLong: 以上這種情況,二審版主是否該迴避,一審判決是否有效 06/16 01:29
11F:→ LearnLong: (給吃瓜群眾的翻譯結束) 06/16 01:29
12F:推 JustSad: 永遠能用文盲的方式開宗立派,所以我都尊稱她為「宗師」 06/16 10:02
13F:→ JustSad: 可能也是目前批踢踢所有版主中最不理解版規與版務運作的 06/16 10:04
14F:→ JustSad: 當年我開嘲諷~不知道是真的看不懂還是容易被牽著鼻子走 06/16 10:05
15F:→ JustSad: 我叫她去當小組長自己判啊!她居然真的去申請實習小組長 06/16 10:06
16F:→ JustSad: 還好當年的組務還有正常人,不是早謝小組長這一批沒同意 06/16 10:07
17F:→ JustSad: 否則可能出一個比早謝還要早謝的小組長讓大家看下戲下景 06/16 10:09
18F:推 zeuswell: 宗師聽起來比路人厲害不少的感覺,至少應該比路人看得 06/16 10:55
19F:→ zeuswell: 懂板規,呵 06/16 10:55
20F:推 JustSad: 批踢踢歷年來只有一個自稱最懂版規的就只早謝妳一個啊! 06/16 11:41
21F:→ JustSad: 懂到政黑被桶過、政黑檢也被桶過,連請辭組務後都還被桶 06/16 11:42
22F:→ JustSad: 林北也是看到醉了!早謝自詡的強項原來就是一直踩線被桶 06/16 11:43
23F:→ JustSad: 沒時間管版跑去申請實習小組長;沒時間當小組長狂來發文 06/16 11:45
24F:→ JustSad: 看起來就像很怕自己說謊不會被抓到一樣!桶裡也自慰高潮 06/16 11:47
25F:→ NuCat: 呵呵 又看到某個跳樑小丑 以為人家不知道他是小丑一樣 06/18 10:55
26F:推 JustSad: 推樓上自介 06/18 21:43
27F:→ neverfly: 那如果我三個板主都罵,誰來判決? 06/18 23:49
28F:推 NuCat: 讓那個愛拍板主馬屁的跳樓小丑來判決啊 呵呵 下幹死爸媽 06/21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