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fishert ()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政黑2-9的漏洞怎麼沒有修正?
時間Thu Jun 12 09:16:13 2025
目前政黑2-9長這樣
9.每日發文/回文上限5篇,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 違者超貼文章刪除。
(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這條應該是最多人被桶的板規之一
結果上次有人第一個ID貼滿5篇,換第二個ID繼續貼
我檢舉後板主群居然說不違規,說是板規漏洞
然後這次修正居然沒修這條???
都知道是漏洞了,怎麼不一起修正
難道要繼續縱容多帳號槓精換ID狂發文?
這樣那些被桶2-9的不就白白被桶?
同樣是發超過5篇,換ID發的槓精沒事,用同ID發的被桶
公平?合理?
麻煩做事把這條也修一修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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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20.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49690975.A.744.html
1F:→ zeuswell: 合理啊笑死 06/12 09:18
2F:→ zeuswell: 不過我好久都懶得開分身發了,現在發最多的不是我謝謝 06/12 09:19
我不記得有檢舉過你,我甚至不知道你分身是哪個
3F:推 maga0525: 可以檢舉分身啊,如果抓得到的話 06/12 09:36
#1deUM6j0 (HateP_Picket)
自己看當初板主們怎麼判
這個已經有政黑公告確定是同一使用者
結果他用不同ID合計發超過5篇文,板主們說不違規
4F:推 Berotec: 我覺得不給光明正大的分身發 給換IP的分身發更不合理 06/12 09:38
個人認為用分身規避2-9就是違規
5F:→ zeuswell: 他就看準你們綠粉板主不會主動查分身啊 06/12 09:59
6F:→ zeuswell: 這個版除了我誰做這種麻煩事 06/12 09:59
7F:→ zeuswell: 這有意的在貶低綠粉板主都不抓分身 應該水桶 06/12 10:00
※ 編輯: goldfishert (218.164.20.36 臺灣), 06/12/2025 10:08:14
8F:推 maga0525: 欸對耶沒看清楚,你的是說在沒違規下換帳號 06/12 10:08
9F:推 gerund: 實務上很難成立 06/12 10:09
10F:推 maga0525: 阿這不就在說前板主跟中國人 06/12 10:10
11F:推 Berotec: 講得簡單 問題是換IP的分身就是抓不到 06/12 10:13
12F:→ Berotec: 這樣執法下去只是鼓勵開分身換IP而已 06/12 10:13
13F:→ Berotec: 對於貼文數量沒什麼助益 06/12 10:13
14F:→ goldfishert: 但這不是現在已抓到的分身,你們不處理他的藉口 06/12 10:13
15F:→ goldfishert: 你們只是在縱容他違規而已 06/12 10:14
16F:→ Berotec: 沒有吧 就沒有違規 06/12 10:14
17F:→ Berotec: 你頂多討論這樣沒違規合不合理 06/12 10:15
18F:→ goldfishert: 換ID的超級難抓沒錯,但連這種已確定的你們都不想抓 06/12 10:15
19F:→ Berotec: 我自己也吃過兩次2-9 06/12 10:15
20F:→ Berotec: 不是啦到底= = 規定寫在那邊就沒違規 06/12 10:16
21F:→ goldfishert: 這樣沒違規不合理阿,但三個板主都說沒違規我能怎樣? 06/12 10:16
22F:→ Berotec: 那有沒有可能 覺得不合理沒有你想像的多 06/12 10:16
23F:→ goldfishert: 所以我開頭才說2-9規定要改 06/12 10:17
24F:→ goldfishert: 那不如直接投票,看大家怎麼想? 06/12 10:17
25F:推 LearnLong: 主要是認定分身會有很大誤差,我有一個洨程序, 06/12 10:18
26F:→ LearnLong: 3組重複IP的人有一大堆 06/12 10:18
27F:→ goldfishert: 但我檢舉的案子可是當事人都自認分身了耶 06/12 10:19
28F:→ LearnLong: 然後站規只規定2組就可以視為分身 06/12 10:19
29F:→ goldfishert: 然後還不算違規,這合理性? 06/12 10:19
30F:→ goldfishert: 這件事跟分身認定困難沒有關係,單純只是要不要執行 06/12 10:20
31F:→ LearnLong: 他有兩個號都出來說對方是自己嗎,你可以跟版主探討 06/12 10:20
32F:→ LearnLong: 自白的效力,那我不參與 06/12 10:20
33F:→ goldfishert: 你看我貼的檢舉,他的回應 06/12 10:21
34F:→ goldfishert: 還有板主們口口聲聲說是漏洞,卻又不修正? 06/12 10:22
35F:推 LearnLong: 愛摳屎跟愛踢屎沒說對方式自己阿 06/12 10:24
36F:推 zeuswell: 愛改去改啊,我先抓那個有7帳號的綠粉 06/12 10:26
37F:推 LearnLong: 就像你這篇 #1Z_P3vNc 版主也認為有問題但打死不改 06/12 10:29
38F:推 TheoEpstein: 沒有違規的話本來就可以開分身 06/12 12:19
39F:→ goldfishert: T董,開分身規避2-9就違反了1-6阿 06/12 12:37
40F:→ freddy50301: 好偉大 你們快給宙斯強拍拍 06/12 13:00
41F:→ freddy50301: 他都說了 只有他會抓 這麼認真值得大家的牡蠣 06/12 13:00
42F:→ freddy50301: 你們快給他一點牡蠣 06/12 13:01
43F:推 jganet: 宙斯還能用分身檢舉自己,這一點很值得肯定 06/12 13:05
44F:推 zeuswell: 謝謝,你們懂的感恩,是有前途的 06/12 13:33
45F:推 TheoEpstein: 1-6是接著1-5的啊,那其實是針對違規者 06/12 13:49
46F:→ TheoEpstein: 條文你不能單獨拿出來,要看前後才知道意義在哪 06/12 13:49
47F:→ TheoEpstein: 要說的話是1-6沒有寫好,「分身規避板規"懲處"」才對 06/12 13:50
48F:→ TheoEpstein: 1-6不能拿來針對「沒有違規」的人。是「已經違規」的 06/12 13:51
49F:→ TheoEpstein: 不然舉一個極端狀況好了,「宙斯牆分身罵宙斯牆」, 06/12 13:53
50F:→ TheoEpstein: 因為兩個人都是同一個不會檢舉,板規3-1規定只有當事 06/12 13:53
51F:→ TheoEpstein: 人才可以檢舉,這算不算1-6的「規避板規」(當下宙斯 06/12 13:53
52F:→ TheoEpstein: 牆跟宙斯牆分身原本都沒有違規)。 06/12 13:53
53F:→ freddy50301: 對 那妳可以再請我吃冰淇淋ㄇ 06/12 14:32
54F:推 Berotec: 那我要八曜和茶 06/12 17:06
56F:推 LearnLong: 樓上接業配了嗎? 06/12 17:10
57F:→ freddy50301: 好請冰淇淋配和茶 06/12 20:22
58F:推 smallxxoo: 這一篇我覺得解釋一下,這個漏洞在於,我們只限定單一 06/14 18:47
59F:→ smallxxoo: 帳號一天5篇,但我們沒有限定單一個人篇數,因此他就 06/14 18:47
60F:→ smallxxoo: 算有10個帳號,每個帳號每天5篇,確實是拿他沒轍 06/14 18:47
61F:推 TWTP2018: 前板豬都醬笑屎還有狠多廢文王夜配董94i體熊還理直7壯74 06/14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