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a0525 (vm20020525)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重複無意義檢舉是否該有罰則?
時間Mon Jan 20 09:39:50 2025
本人常常上來研究本版過去的判決案例,
但發現有時會有浮濫檢舉的狀況,
版主群已經合議或是說明的事卻不斷挑戰,
浮濫檢舉勞民傷財浪費時間,
但好像沒看到什麼罰則(還是我沒看懂),
像有些版針對這塊會有規定。
以上個人小小建議請版主們參考!
各位前後任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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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201.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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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heoEpstein: 之前3R有說過這種他會判定是鬧板。不過板主不同可能 01/20 09:48
2F:→ TheoEpstein: 有不同標準吧。 01/20 09:48
3F:→ maga0525: 感謝T大回覆,看目前版主意見好了,尊重版主執法權 01/20 09:51
4F:推 smallxxoo: 我個人是非常同意 01/20 09:59
5F:→ freddy50301: 他還是會繼續在那邊鬧檢舉3-1 01/20 11:18
6F:→ smallxxoo: 這類人其實很可憐,只能在網路匿名的地方,耍一點小手 01/20 21:01
7F:→ smallxxoo: 段,然後沾沾自喜(嘆氣) 01/20 21:01
8F:→ t21: 規定不是一人一天兩篇。你管人家 01/20 21:01
9F:→ t21: 難道政黑檢舉版要戒嚴了 01/20 21:02
10F:→ t21: 當板主就是要認份,不是板主是當個屁 01/20 21:03
11F:→ maga0525: 連整篇文在說什麼你都搞不清楚,跟發幾篇有什麼關係? 01/20 21:18
12F:→ maga0525: 而且我又沒說誰,為什麼你那麼激動? 01/20 21:18
13F:推 icrose: 個人能亂到那裏去。版主老是讀不懂版規,產生幻覺危害最大 01/20 22:08
14F:推 TWTP2018: 板大仁心有i耐心政檢7-3..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 01/21 09:53
15F:推 JustSad: 不要浪費時間跟法盲與智障吵架,他們的目的是刷存在感。 01/21 12:32
16F:→ JustSad: 你們不敢打趴我,一定是我太強~這種思路你打他有意義? 01/21 12:33
17F:→ JustSad: 更別說沒事就高喊我是中國人,出事喊冤不承認自己中國人 01/21 12:35
18F:→ JustSad: 這種初一十五血統會不一樣的跳出來幫腔,物以類聚,懂? 01/21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