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rg (孤身不寂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cR1AXmH elhazard01 版规三之2
時間Sun Jun 16 10:23:10 2024
一、檢舉人ID:
wangrg
二、被檢舉人ID:
elhazard01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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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cR1AXmH (HatePolitics) [ptt.cc] Re: [黑特] 感覺網紅旅遊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18358689.A.C1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噓 elhazard01: 好好享受426賤畜生活 等著黨鐵拳到頭 39.12.152.215 06/14 19:05
→ elhazard01: 不收錢替共產粉飾的 還不426入籍的真 39.12.152.215 06/14 19:07
→ elhazard01: 的夠賤 39.12.152.215 06/14 19:07
附加證據,另一篇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cR2U1k4 (HatePolitics) [ptt.cc] Re: [討論] 為什麼民進黨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18364033.A.B8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3 Ptt幣 │
└─────────────────────────────────────┘
噓 elhazard01: 正常人不收錢去舔共的又不入共籍的最 39.12.152.215 06/14 19:33
→ elhazard01: 賤 39.12.152.215 06/14 19:33
兩篇文章,根據上下文,足夠證明其對原PO之惡意
從客觀上觀察,很明確就是以貶抑言詞攻擊該篇貼文的Po文者,也就是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88.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18504596.A.1BB.html
1F:→ freddy50301: 無法判斷是指你未達 06/16 13:09
2F:→ freddy50301: 指涉是在單篇文章之下有明確指涉,如果要別篇也算進 06/16 13:50
3F:→ freddy50301: 去就是無限上綱 06/16 13:50
兩篇文章同一天寫出,User:elhazard01 ,兩篇文章內容如此不同,
使用雷同的文字噓文咒罵,唯一合理解釋,只能是對原PO本人的惡意
4F:推 zeuswell: 未達 06/16 14:57
5F:推 xinyi101: 未達 06/16 19:15
根據連續兩篇
適用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所以不裝了
6F:推 zeuswell: 政黑每天一堆人在噓人,如果同一個人被噓就算在說發文 06/17 17:24
7F:推 zeuswell: 的,那我不就天天被檢舉 06/17 17:24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我倒是蠻想知道,到底犯不犯賤,跟我寫的內文如何掛勾連結?
連續兩篇若無明確連結,被檢舉者不是針對特定對象(我)人身攻擊,還能是什麼其他可能性?
可以讓在座的各位板主如此『無法確認』
※ 編輯: wangrg (122.116.188.181 臺灣), 06/17/2024 18:28:14
8F:→ zeuswell: 與文章有一定程度相關,發回推文卻非針對文章本身內容 06/17 19:58
9F:→ zeuswell: 做批評攻擊,有一定機率判斷是攻擊發文者,非絕對 06/17 19:58
10F:→ zeuswell: 這種推文政黑還少嗎,你怎麼知道他罵你還是罵底下的別人 06/17 19:58
11F:→ zeuswell: 結案後請勿編輯文章,不服就繼續申訴 06/17 19:59
12F:→ zeuswell: 要不然你可以選擇提告解決。我們這不是法院,讓法院還你 06/17 20:04
13F:→ zeuswell: 公道,本案就不符合我們大多的判案邏輯 06/17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