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2009 ()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修改版規2-2
時間Sat May 11 14:41:47 2024
根據某人的留言
「只要你國昌體曾經用過一樣的內容發文被我抓到 我就不會算進40字」
囿於明確性立法原則,
因此 提議修改版規2-2
增加「國昌體不算在40個字內。」
而在立法尚未通過前,
應因循舊法管理版務,
才合乎版務管理辦法。
以上。
ㄎ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16.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15409709.A.752.html
※ 編輯: alex2009 (111.83.116.111 臺灣), 05/11/2024 14: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