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single (大俠愛吃漢堡包)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1bbu26eE申訴
時間Fri Jan 5 12:37:35 2024
一、申請人ID:
goldsingl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bbu26eE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704423125.A.7F9.html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首先我承認我沒有看清楚2-2板規 沒有注意到轉錄文字部記錄文章本文
但絕非故意違反板規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其次 即便我有真的違反板規
依原版規條文
2.發表文章須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外文以單詞計算。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
轉錄文章字數計數。
(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他人文章、他方平台及轉錄/發表新聞內容不計入)
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違者也僅能處以刪除 並不能處罰水桶禁言 版主裁決顯係違反板規
能縱容如此濫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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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211.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04429458.A.078.html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0:04
1F:推 zeuswell: 16.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 01/05 12:39
2F:推 zeuswell: 天)處之 01/05 12:40
既然如此你為何又懲處我21天禁言
且明知我非故意觸犯板規 處罰符合比例原則嗎?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2:22
3F:推 zeuswell: 含第二章前科兩次 01/05 12:42
申訴也是由你裁決??????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3:34
4F:推 zeuswell: 7*2+7=21 01/05 12:43
5F:→ zeuswell: 違規就是違規 沒有故意不故意 01/05 12:43
6F:推 zeuswell: 3.申訴案由所有板主受理,並根據申訴內容重新審理。 01/05 12:44
7F:→ freddy50301: 駁回,違規加前科事實 01/05 12:44
你們看得懂中文嗎?????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5:35
8F:→ zeuswell: 你也不是第一個跟我吵 「只能刪除不能水桶」 01/05 12:46
9F:→ zeuswell: 至於故意不故意, 每個人都說自己不是故意就沒事了嗎 01/05 12:47
10F:→ zeuswell: 所謂非故意 通常都是與系統問題有關, 才給予寬容吧\ 01/05 12:47
那申請減刑罰3天如何?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49:00
11F:推 zeuswell: 哪有這種事..每個人都來說自己要-3 我怎麼辦 01/05 12:49
我算給你聽 我總共寫了31個字 板規是40個字 所以我已經完成了77.5%
犯錯是22.5% 如果按照比例原則 你裁罰我21天禁言 但我犯錯比例是22.5%
應該罰4.725天 四捨無入為罰五天 這樣公平吧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9.211.151 臺灣), 01/05/2024 12:57:44
12F:→ freddy50301: 你可再申訴到小組啦 阿就真的沒40個字也有前科 01/05 13:13
13F:推 xinyi101: 這比例原則讓我笑了,當板主沒你想像的輕閒,還和你算 01/06 00:33
14F:推 xinyi101: 比例? 01/06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