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iss1 (tailor)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ZGeDUJ0 julianscorpi 政黑 3-2
時間Sun Oct 9 20:02:37 2022
一、檢舉人ID:
sciss1
二、被檢舉人ID:
julianscorpi
三、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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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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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ZGeDUJ0 (HatePolitics)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65303390.A.4C0.html
→ sciss1: 等樓上的說完等好久。可是,按照客觀公式增加上限,一樣會 10/09 17:45
→ sciss1: 增加,又不會變成上限降低。然後,既然1人有9人監督,把累 10/09 17:46
→ sciss1: 計金額與公開項目的工作交給9個人其中一個做不就好了? 10/09 17:46
→ julianscorpi: 那9個人原本有自己的檢核工作喔,你要再增加,就要 10/09 17:51
→ julianscorpi: 再多1個人,就變成1人做事,10人圍觀,為什麼會有10 10/09 17:51
→ julianscorpi: 人圍觀,就是因為前面有9個跟你一樣的白痴覺得繼續 10/09 17:52
→ julianscorpi: 疊加會更好。 10/09 17:52
→ sciss1: 上面有人講過,監督是本來就要做的,能方便監督,應該會減 10/09 17:54
→ sciss1: 少9個人另外一個人的隱形工時。
julianscorpi於推文內直指本人"跟你一樣的白痴覺得繼續疊加會更好"
依裁判書系統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FYEM,108,豐原簡,40,20191121,1
縮網址
shorturl.at/bdEGQ
豐原簡易庭 108 年度豐原簡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 妨害名譽
辱罵「白痴」等語,足以貶損OOO在社會上之評價
檢舉julianscorpi違反板規3-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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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9.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65316959.A.C37.html
1F:→ julianscorpi: 依政黑檢舉版版規第三章第9點進行抗辯推文如下: 10/09 20:48
3F:→ julianscorpi: 之推文前已有其他用戶推文如下「行政機關已經是1個 10/09 20:48
4F:→ julianscorpi: 人做事 9個人監督他做事了 還要再疊床架屋」(10/09 10/09 20:48
5F:→ julianscorpi: 17:14),依其上下文可知該句推文之人數與數字係為 10/09 20:48
6F:→ julianscorpi: 舉例討論之代稱,非指實際之團體或存在之人物。 10/09 20:48
7F:→ julianscorpi: 本被檢舉人經本檢舉案引用之推文:「那9個人原本有 10/09 20:48
8F:→ julianscorpi: 自己的檢核工作喔,你要再增加,就要再多1個人,就 10/09 20:48
9F:→ julianscorpi: 變成1人做事,10人圍觀」產生之語境,係因本被檢舉 10/09 20:48
10F:→ julianscorpi: 人認為該文複數推文者之討論,有推文者之主張為「 10/09 20:48
11F:→ julianscorpi: 再增加」,因此後續補充說明:「為什麼會有10人圍 10/09 20:48
12F:→ julianscorpi: 觀,就是因為前面有9個跟你一樣的白痴覺得繼續疊加 10/09 20:48
13F:→ julianscorpi: 會更好。」,該串推文意為被檢舉人認為因前面有9個 10/09 20:48
14F:→ julianscorpi: 與認為再增加之人同樣為白癡之人,才會形成現在的 10/09 20:48
15F:→ julianscorpi: 討論內所描述之情況。 10/09 20:48
16F:→ julianscorpi: 依政治黑特版版規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判決要 10/09 20:48
17F:→ julianscorpi: 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 10/09 20:48
18F:→ julianscorpi: 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依本檢舉案之內文,係指定 10/09 20:48
19F:→ julianscorpi: 「白癡」為明顯貶抑詞語,惟被檢舉人之推文,依基 10/09 20:48
20F:→ julianscorpi: 本語文邏輯可見,「前面有9個跟你一樣的白痴」,並 10/09 20:48
21F:→ julianscorpi: 非指定檢舉人為白癡,而係指定那9個討論中假定之人 10/09 20:48
22F:→ julianscorpi: 為白癡,此是否違反前揭版規,本被檢舉人認為不違 10/09 20:48
23F:→ julianscorpi: 反,惟仍請版主審理。以上為答辯。 10/09 20:48
24F:→ julianscorpi: 最後仍請政治黑特版之版友,具備基本語文知識,避 10/09 20:48
25F:→ julianscorpi: 免濫為提出未違規之檢舉,造成管理者及其他正常使 10/09 20:48
26F:→ julianscorpi: 用者之負擔,亦請不要學習電影九品芝麻官中之演員 10/09 20:48
27F:→ julianscorpi: 台詞,自行帶入他人之對話,謝謝。 10/09 20:48
28F:→ sciss1: 在推文中只有本人提出要增加那9個人的工作,並無他人; 10/10 20:23
29F:→ sciss1: 所以julianscorpi之你要再增加,就是指本人。然後,下文之 10/10 20:24
30F:→ sciss1: 10人圍觀,為什麼會有10人圍觀,就是因為前面有9個跟你一 10/10 20:25
31F:→ sciss1: 樣的白痴覺得繼續疊加會更好。 其中"有9個跟你一樣的白痴 10/10 20:26
32F:→ sciss1: 覺得繼續疊加會更好。" 既然推文內只有本人曾主張增加此9 10/10 20:27
33F:→ sciss1: 人工作,此"疊加"用詞又證明"有9個跟你一樣的白痴"之中的 10/10 20:28
34F:→ sciss1: "你"是直指本人。既然julianscorpi推文"跟你一樣的白痴覺 10/10 20:29
35F:→ sciss1: 得繼續疊加會更好",即是直指本人白痴,所以,julianscorp 10/10 20:31
36F:→ sciss1: i違反板規3-2-a甚明。請版主判決。 10/10 20:31
37F:推 sos007sos: 違規,待判 10/13 19:57
38F:→ s3z15a3z15a: 違規,水桶35天。 10/31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