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我一直都支持廢掉第三章,覺得如何?
時間Sun Aug 21 12:35:14 2022
在今年以前我也只檢舉過一次第三章的內容
因為版主不是法官,加上我的想法就是讓版規中心證的內容越來越少
後來有些人潘朵拉盒子愈打愈開
為了不吃虧我也跟上好幾篇
但我一直都是希望第三章能廢掉,但其實不太可能。至少當初要把貶義詞的認定放的更寬
我就不支持,因爲後面效應很可怕
能想像對人講了可憐、可悲也能在判決書找到妨害名譽跟侮辱的案例嗎?雖然通常是夾雜
在其他貶義詞內做連帶,但目前改成這樣的版規就是只要有判決書,管你罵什麼或摻雜在
一次罵一堆中,就是要桶,而且比這些更低標的貶義詞都有
然後為了預防言語攻擊過度氾濫造成版務、版風成災,第三章的3-2條件就很重要了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譬如我第一件檢舉案被人用:你什麼白癡帶風向
後來判未達,我也接受就沒繼續上訴小組,畢竟除非是頭推,我接受對象不明確定義對版
友帶來的保護
(不過這邊提出個假設問題:如果是第二推呢)
那是不是發文者跟頭推都可以合理懷疑推文者是在罵他們,如果兩個都發檢舉案,那是不
是推文者就該桶?或者版主可說因為無法分辨二推罵的是發文者還是頭推所以未達?
但如果版主無法遵守3-2定義,那貶義詞放寬的災難就會啟動
舉例我自己的案子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我推文的文章內講的是柯粉、ptt版主的事,推文或許看得出我是在說版主。但具體來說
我是在說哪一個版的版主?我到現在還沒接收到判決者的意見,也難怪現在有前版主跑出
來因為我常常在他文章下噓文所以「客觀」的認為是在說他,所以檢舉。未來還有沒有其
他(前)版主會不會來我就不知道了,因為只看「版主」兩個字,還真的ptt做過版主的
或者現任版主檢舉我都很合理
但如果是在版面上不明確指稱其他版文章或推文中,例如:4%版、白畜版、主流民意版、
數字版、隔壁版
下面罵綠畜版主、白畜版主,並搭配判決書有的文字。哪是否全ptt包含政黑版版主都有
檢舉資格?至於直接罵「八卦」版主的就沒什麼好可憐的了
另外這種狀況不會僅限於「版主」兩個字,其他非政治族群代稱未來都有適用本案的可能
性,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我想這就是之前某個前手機版版主檢舉XXXX2018一直在他文章下面亂推亂噓一些諧音謾罵
所遵從的邏輯了
當然他也可以檢舉我最近常常在他文章下面噓文,只要他認定那些是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這就不用多說了,如果回文人家文章,不是針對內容而是針對人格特質做攻擊就滿明顯的
然後除了指涉性不明的保護
還有一條是3-4,這就不解釋了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
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我是一直覺得,這種事還是讓版友去法院自己解決,大家都成年人了,不用這種版規來搞
的版主頭痛
或是等版友在法院分出勝負後,可以判決書為依據向版主要求對敗訴的被檢舉者水桶,不
過通常這都是曠日費時
另外撇除我並不是在罵政黑版版主以外
但如果被人使用「爛」做檢舉,我也只能一笑置之,至少我個人的面子不允許我用那麼低
標的字眼做檢舉謾罵….
我還是不希望這種潘朵拉的盒子愈打愈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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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emprogress: 文內敘述被放大的狀況 08/21 13:33
2F:→ remprogress: 確實有可能發生 08/21 13:33
3F:→ remprogress: 加上近期的爭議案件影響 08/21 13:33
4F:→ remprogress: 我支持廢除第三章 08/21 13:33
5F:→ remprogress: 言語攻擊交給雙方現實法律解決 08/21 13:33
6F:→ TheoEpstein: 廢除第三章很不方便剷除異己,我覺得不妥。 08/21 13:35
7F:→ black80731: 對還我和平正黑版 08/21 13:35
8F:→ zeuswell: 我再舉例,之前說造謠要立版規,然後一堆人因為判定標 08/21 13:42
9F:→ zeuswell: 準難以界定。最後為了讓版友放心只能立出一個條件明確、 08/21 13:42
10F:→ zeuswell: 基本上沒什麼用的版規。 08/21 13:42
11F:→ zeuswell: 結果現在第三章的案子卻搞的條件更不明確,管的更多。 08/21 13:42
12F:→ zeuswell: 覺得滿好笑的 08/21 13:42
13F:→ zeuswell: 第三章不改就是大家像我這案,一直用超低標的字去查判決 08/21 13:50
14F:→ zeuswell: 書做檢舉啊。我會希望有高手能開發比對程式,讓大家回發 08/21 13:50
15F:→ zeuswell: 文前把文章丟進去比較,不然哪天怎麼被捅的都不知道 08/21 13:50
16F:→ zeuswell: 版主們大概也不希望政治勢力在版上互相傷害吧? 08/21 13:51
17F:推 donkilu: 判決書的問題 是法官也不單純看清單無腦判 08/21 13:53
18F:推 donkilu: 有些成立要看上下文脈絡 弄成清單就是文字獄而已 08/21 13:55
19F:→ zeuswell: 版主當然不是法官,一堆摻雜文字我希望不要這麽大範圍 08/21 14:03
20F:→ zeuswell: 收納認定,但是還沒改成現在的詞義相同之前我就申訴過了 08/21 14:03
21F:→ zeuswell: ,既然當時小組長覺得要形成原本的完全相同的條件很難, 08/21 14:03
22F:→ zeuswell: 所以認定版主合理我也只能接受。 08/21 14:03
23F:→ zeuswell: 但至少指涉性的部分不能隨意認定吧?現在包含本版版主在 08/21 14:03
24F:→ zeuswell: 內、共4個(前)版主來檢舉我了,你們要不要打一架,打 08/21 14:03
25F:→ zeuswell: 輸的自己撤案,留一個就好?不然隨便推個「版主」沒指定 08/21 14:03
26F:→ zeuswell: 哪一版都能被檢舉,以後就更亂啊 08/21 14:03
27F:→ bear1414: 若被判違規,以後不得了 08/21 14:13
28F:→ bear1414: 以後都可以對號入座檢舉,會很亂 08/21 14:14
29F:推 Lailungsheng: 印象幾年前各板對於人身攻擊,只有罵到指名道姓時 08/21 14:35
30F:→ Lailungsheng: 才會水桶,其他都是要他們自己去法院,畢竟那時也 08/21 14:35
31F:→ Lailungsheng: 不流行這杯水要強姦我的論述,嘴輸的就自己再去練 08/21 14:35
32F:→ Lailungsheng: 等,不然小事就檢舉大家都累 08/21 14:35
33F:推 luciffar: 判決書有些罵好幾句參在一起的 根本不曉得是因為那句被 08/21 14:40
34F:→ luciffar: 判刑 講個爛就被判刑 這有人會信喔 版主根本濫用判決系 08/21 14:40
35F:→ luciffar: 統 針對性太強 故意要搞人的 身為版主如此器量 引發後 08/21 14:40
36F:→ luciffar: 續大量版主紛紛效仿 檢舉同一人 正是器量不足 速審速決 08/21 14:40
37F:→ luciffar: 濫用判決系統引發的 我8/9有個罵我丟臉的 你們之前判 08/21 14:40
38F:→ luciffar: 過有罪的為何不去判?這判決系統根本被版主自己玩壞掉 08/21 14:40
39F:→ luciffar: 的 08/21 14:40
40F:推 luciffar: 喔我剛去看 罵我丟臉的版主判未達 我真的快笑死罵版主 08/21 14:45
41F:→ luciffar: 丟臉有罪 罵我丟臉無罪? 08/21 14:45
42F:推 Fallenshit: 你誰?有板皇偉大? 08/21 15:41
43F:→ Fallenshit: 板務板務板務 08/21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