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larusa請進
時間Sat Jun 25 17:37:14 2022
推 larusa: 檢舉板規第三章第4條 超過檢舉時限了吧 06/25 16:05
雖檢舉案規定有七天時限
但除非像我有些會先查好分身
並等待時機送其中一帳號入桶再等他主動開分身
不然分身的查詢有些很難滿足於七天的條件
我以前送的案子很多都是超過七天
也照樣呈報上去判別後補水桶
對於分身違規的我認為就該比較嚴
畢竟對違規者來說,如果不這樣做就幾乎等於沒處罰過,照樣還是可以用別帳號上來推發
文
站在我送過案的立場,這點是我認為必要的底線
送那麼多案小組也從未要求分身違規的時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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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rusa: 修改政檢板規 06/25 18:01
2F:→ zeuswell: 你可以用檢舉案超時檢舉違反程序,並上訴到小組我是覺得 06/25 18:15
3F:→ zeuswell: 沒關係。不過以前在分身違規上就沒這問題,也有人用時 06/25 18:15
4F:→ zeuswell: 限這點申訴過了但沒成功,這作法也算是個默認了。 06/25 18:15
5F:→ zeuswell: 不是因為被檢舉對象是誰才講的,是從以前我就是這麼送 06/25 18:17
6F:→ zeuswell: 案的,當然這案我也是知道 06/25 18:17
7F:→ zeuswell: 目前有4-5個我還沒送的都有你這個問題,只是懶得整理送 06/25 18:18
8F:→ zeuswell: 出 06/25 18:18
9F:推 larusa: 就用例外排除 我對到底要怎麼做沒意見 但現行規定就是 06/25 18:23
10F:→ larusa: 如此 盡量避免人治或因人設事 是我比較在意的 06/2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