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dls (偽天龍人)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YLhKa1r boogieman
時間Wed Apr 13 20:03:14 2022
一、檢舉人ID:lovedls
二、被檢舉人ID:boogieman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
http://goo.gl/BqhOjY
萌典:
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
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
不受此章保護。
7.非政治群體,如攻擊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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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YLhKa1r (HatePolitics)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49849636.A.075.html
於推文中針對本人lovedls,謾罵「你腦袋掉哪去找回來啦」,明顯具貶損侮辱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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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0.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49851396.A.75A.html
※ 編輯: lovedls (61.230.10.43 臺灣), 04/13/2022 20:09:00
1F:推 boogieman: 腦袋沒帶出門 是很常用來質疑自己或别人離譜反常的作 04/14 16:01
2F:→ boogieman: 為的幽默講法 04/14 16:01
7F:→ boogieman: 難道這些人都在侮辱自己? 04/14 16:01
8F:→ boogieman: 有幽默感一點吧? 04/14 16:01
9F:→ lovedls: 自己講也許是自嘲的幽默。但我跟你熟嗎?那是我自己說的 04/14 19:52
10F:→ lovedls: 嗎?少用幽默來帶過 04/14 19:52
11F:推 sos007sos: 未達 04/14 21:09
12F:→ lovedls: 所以版主認定罵人無腦不構成版規囉? 04/14 21:12
14F:推 liam1984: 判決未違規 04/15 01:33
15F:推 boogieman: 你來政黑隨便亂講話 就要有被人家笑的心理準備 愛胡扯 04/15 02:18
16F:→ boogieman: 瞎掰又不能接受人家諷刺 那你就不該發那種沒有邏輯的 04/15 02:18
17F:→ boogieman: 話 04/15 02:18
18F:→ boogieman: 怎麼?你話可以亂講 別人就不能開玩笑?哪有這種道理的? 04/15 02:18
19F:→ liam1984: 注意推文不要引戰 04/15 04:20
20F:→ lovedls: 你看,言語攻擊,於申訴文中推文引戰,板主也只是推文提 04/15 09:44
21F:→ lovedls: 醒,不用版規處分的,呵呵 04/15 09:44
22F:→ lovedls: 前面講幽默,後面判決出來就改說是諷刺,也是裝沒看到。 04/15 09:47
23F:→ lovedls: 不意外啦 04/15 09:47
24F:→ liam1984: 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違反政檢版規7-2 04/15 18:01
25F:→ liam1984: 判決水桶90日 請其他版主確認 04/15 18:01
26F:推 sos007sos: 同意上述L板主認定。 04/15 18:12
27F:→ s3z15a3z15a: 同意 04/15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