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打開蛤蠣區的塞子)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建議3-9增修、或改掉當事人抗辯規定
時間Wed Dec 15 12:37:29 2021
如題
我覺得要馬就加警告或水桶
像下面那張圖的發文人建議的一樣
我想他自己也很清楚近期狀況就是沒罰則
才會這麼建議的吧?
我不知道刪除原本建議文是有什麼貓膩或心虛就是了
最近的三個版主包含現任N版主都表示無違規
之前某人發文格式有問題 小組都判口頭警告不是正式警告不用累積水桶,更何況是連口
頭警告都沒有的
或要馬就拿掉限制
當事人抗辯還要等?
有時候版主直接判也沒見版主請人來答辯
從kero到最近的前版主們我都講過這條
阿都沒人要修
https://i.imgur.com/mvUUZ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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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30.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39543051.A.9A6.html
※ 編輯: zeuswell (27.52.30.51 臺灣), 12/15/2021 12: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