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WxMW-xx_jimopon_違反板規3-1、3-2
時間Tue Jul 13 18:55:00 2021
一、檢舉人ID:oscarwu3041
二、被檢舉人ID:jimopon
三、違反板規:政黑板板規3-1、3-2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 代碼 網址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
#1WxMW-xx(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26171454.A.EFB.html
證據:
https://i.imgur.com/afqShik.jpg
檢舉說明如下:
檢舉人(即本人oscarwu3041)於2021.7.13晚間政黑板發文「阿北為什麼不承認自己仇甲?
」,討論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於「同志議題」搖擺不定的立場。
無料竟遭被檢舉人(即jimopon)噓文指控本人帶風向,並辱罵本人「
又臭又賤」。從客觀
文義上判斷,合理推知其推文內容中的「你」為本篇作者(即本人)。
根據
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008號判決之判決理由第二段第8行始,法院認為「
賤人」
一詞乃意指他人輕浮不自重,客觀上顯為負面評價之字眼,有指責、嘲諷、輕視、使人難堪
之意思,而屬足以貶抑他人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之侮辱之詞無訛。
故本人認為被檢舉人有企圖
引戰、
侮辱板友之虞,且
惡性重大,故透過正當申訴管道請求板
主能給予被檢舉人應有之懲罰,以正視聽、端正政黑板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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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26173702.A.B27.html
1F:推 slcgboy: 呼叫雙方說明 07/15 01:14
2F:→ oscarwu3041: 被檢舉人有非常明顯的引戰意圖,尤其是在該則推文底 07/15 02:30
3F:→ oscarwu3041: 下繼續抹黑本人。因此我合理懷疑被檢舉人是想要刻意 07/15 02:30
4F:→ oscarwu3041: 迴避台北市長對於同志議題搖擺的態度,並透過貶低他 07/15 02:30
5F:→ oscarwu3041: 人的詞語來辱罵質疑的人。本人認為以嚴重影響政黑板 07/15 02:30
6F:→ oscarwu3041: 的討論風氣,希望板主給予最嚴厲之制裁。 07/15 02:30
7F:→ oscarwu3041: 請問板主,被檢舉人一直沒有答辯,是否等於放棄答辯 07/16 16:40
8F:→ oscarwu3041: ?得否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07/16 16:40
9F:推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07/21 20:52
10F:推 slcgboy: 意見: 未達 08/03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