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ber ()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檢舉次數限制
時間Thu Apr 1 16:01:32 2021
所謂微罪不舉
一些疑似分身的檢舉魔人
在政黑不發文 卻整天檢舉人
很容易造成版主與版眾的困擾
建議設定每月檢舉次數上限5次
讓版友珍惜自己的檢舉權力
避免濫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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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17264094.A.9B3.html
1F:推 TheoEpstein: 檢舉是PTT使用者的權利,有八小時限制已經很夠了 04/01 17:35
2F:→ TheoEpstein: 建議文不限原PO當事人回,我就說了我反對這篇的說法 04/01 17:35
3F:推 zeuswell: 奇葩限制 04/01 18:52
4F:推 holyhelm: Zzz 04/01 19:58
5F:→ eagleofsouth: 檢舉達人當然反對啦 我沒說1樓喔~ 04/01 23:35
6F:→ eagleofsouth: 真實世界的檢舉達人也是振振有詞說檢舉是我們的權利 04/01 23:36
7F:→ TWTP2018: 守規矩有秩序很好啊!不違規還怕人檢舉幾次?真是毛怪.. 04/02 01:23
8F:→ TWTP2018: 蠻諷刺的..近來換了這批板主也沒辦了幾個案..還提高門檻 04/02 01:31
9F:推 JustSad: 檢舉設限制的原因不是因為亂檢舉,卻要限制檢舉? 04/02 15:13
10F:→ JustSad: 大腦是個很好的東西,不管有沒有都該好好珍惜。 04/02 15:13
11F:→ JustSad: 微罪不舉是現實社會不會因為這些案件而起訴,但板規執行 04/02 15:14
12F:→ JustSad: 只有符不符合板規裁罰標準,沒有你檢舉因為為醉就不舉 04/02 15:15
13F:→ JustSad: 版主不管有沒有吃威而鋼,都要依版規處理(或自圓其說 04/02 15:16
14F:→ JustSad: #微罪,跳錯字 04/02 15:17
15F:→ JustSad: 我補充一下好了,歷史本就有個分身就是專門在檢舉我(們 04/02 15:19
16F:→ JustSad: 會覺得很煩,但如果我不踩線、違規,他檢舉也沒用 04/02 15:20
17F:推 Behind4: 這看管理者的工作量吧? 管理者承受的住 就ok呀 04/04 06:43
18F:→ WeiKitten: 這很綠共思維 哈哈哈哈哈 04/07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