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o2377 (北LM)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這幾天有檢舉案如何處理?
時間Thu Jan 14 09:21:00 2021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
簡單的違規嗎?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
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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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euswell: 看是什麼違規內容吧,你們前版主不上小組說明他一個人 01/14 10:47
2F:→ zeuswell: 都能取代判決見解了,如果不是真的很難判的大概也沒問題 01/14 10:47
3F:→ zeuswell: ,不過我也贊成第三章交給下任 01/14 10:47
4F:推 zeuswell: 他只說簡單違規,沒有說是第二還第三章是簡單,要我看 01/14 10:53
5F:→ zeuswell: 第二章有些也不簡單啊QQ,只是第三章更多一點 01/14 10:53
6F:→ kero2377: 是啊,第二章也有要共議的部分 01/14 12:17
7F:→ Bignana: 可以簡易判斷為謾罵小組逕自判決。 01/14 14:17
8F:→ Bignana: 目前已無複數板主,自然沒有討論問題。前面積案與部分建 01/14 14:22
9F:→ Bignana: 議或者後續新增案件,為避免案件懸置多時,小組將考量判 01/14 14:22
10F:→ Bignana: 決程度,簡易可判決的小組逕自判決。 01/14 14:22
11F:→ TWTP2018: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代管期間非常時期非常執法.i當小組長 01/14 17:00
12F:推 imprezasti: 板主總辭前未決的檢舉案 小組長是否可代為判決? 01/14 21:32
13F:→ Bignana: 給予I大,任何判決都需要時間跟斟酌,若小組代管未判, 01/14 22:05
14F:→ Bignana: 新板主上任可請新板主處理。 01/1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