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vatzky (My Prince)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版友跟版主是情侶關係,版主是否該迴避?
時間Sat Nov 28 18:08:24 2020
https://i.imgur.com/I57JzrJ.jpg
政黑版友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跟政黑版主 yien (小南瓜)
他們兩是情侶關係
他們也在政黑上公開自己的戀情
https://reurl.cc/KjYONq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2條
法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者。
二、法官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八親等內之血親或五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三、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就該訴訟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共同義務
人或償還義務人之關係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家屬者。
五、法官於該訴訟事件,現為或曾為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者。
六、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
很明顯yien (小南瓜)版主違反了,
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一例 ,
法官為訴訟者之未婚配偶,應當迴避不得審理案子。
畢竟他們兩人是戀人,而且關係親密,
未來也有可能步入禮堂,所屬未婚配偶,
就算他們將來不結婚,現階段仍為未婚配偶關係。
請其他版主討論一下
是否該比照民法規定yien (小南瓜)不得審理 alexrow (蛋蛋的憂傷)提起之訴訟。
畢竟他們兩人關係親密,版主應當迴避未婚配偶提起之訴訟。
請版主們討論後給大家一個答覆,辛苦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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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drigueZ810: 就說了在這種匿名論壇 避嫌就只是做形式而已11/28 18:13
2F:→ RodrigueZ810: alex大不了請別人幫他檢舉 能避嫌的只有一個11/28 18:13
3F:→ RodrigueZ810: 就是你跟alex或南瓜本人吵架之類的當事人案例11/28 18:14
4F:→ RodrigueZ810: 就這個案子而言不是非他檢舉不可就沒有避嫌的意義11/28 18:14
5F:→ RodrigueZ810: 謾罵那種一定要本人檢舉,避嫌才有意義11/28 18:14
6F:→ Gavatzky: 避嫌是一回事,照規定,小南瓜不得審理alexrow之訴訟11/28 18:15
7F:→ Gavatzky: 就算alexrow跟我是當事者,但小南瓜也應該迴避11/28 18:16
8F:→ RodrigueZ810: 那我去抓他檢舉文複製貼上重啟即可 有意義嗎?11/28 18:16
9F:→ Gavatzky: 你要怎麼搞都可以,但是yien不能審理alexrow的訴訟11/28 18:18
10F:→ Gavatzky: 這是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你當然可以抓他的案子再檢舉11/28 18:19
11F:→ Gavatzky: 但那個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11/28 18:20
12F:→ Gavatzky: 你不能因為你可以抓他的案子再檢舉,11/28 18:20
13F:推 nicholas0406: 這是政黑 又不是法庭 你拿民事訴訟法來跟板規比較11/28 18:20
14F:→ nicholas0406: 對嗎?11/28 18:20
15F:→ Gavatzky: 所以小南瓜就可以受理alexrow的檢舉,不要混為一談11/28 18:20
16F:→ Gavatzky: 任何人對於政黑的版規有疑慮都可以提出意見,11/28 18:21
17F:→ RodrigueZ810: 我是覺得沒意義啦!你堅持就讓版主群討論看看吧!11/28 18:21
18F:→ nicholas0406: 板規怎麼說就怎麼做 照柯文哲說的該怎麼辦就怎麼辦11/28 18:21
19F:→ RodrigueZ810: 因為可以規避的方式我一秒就想得出來11/28 18:21
20F:→ Gavatzky: 你可以持反對意見,但是你不能剝奪我提出意見的權益。11/28 18:21
21F:→ RodrigueZ810: 因為我就說了他大可以請人幫他檢舉11/28 18:22
22F:→ RodrigueZ810: 甚至像我經過幫他重po補檢舉一次11/28 18:22
23F:→ Gavatzky: 可以啊,他可以請其他人檢舉,但是那是另外一回事11/28 18:22
24F:→ Gavatzky: 你也可以抓他的檢舉案再檢舉一次,這都可以11/28 18:22
25F:→ RodrigueZ810: 所以這種避嫌就只是做形式 對你的權益一點幫助都沒11/28 18:22
26F:→ Gavatzky: 但是yien不的審理alexrow的訴訟案,這是規定11/28 18:23
27F:→ Gavatzky: 怎麼會沒有幫助,不然我以後每天被這對情侶黨檢舉跟水桶11/28 18:23
28F:→ RodrigueZ810: 你注重這種沒意義的形式那你開心就好 你繼續...11/28 18:23
29F:→ RodrigueZ810: 絕對沒幫助 因為只要避嫌後他想搞你11/28 18:23
30F:→ RodrigueZ810: 不可能找不到人幫他檢舉你的...11/28 18:24
31F:→ Gavatzky: 根本沒完沒了11/28 18:24
32F:推 nicholas0406: 人家就依法行政了 你還一堆毛病11/28 18:24
33F:→ nicholas0406: 又沒有不符板規11/28 18:24
34F:→ skybi: 柯糞別再吠了,找點有意義的事做好嗎,白癡11/28 18:27
35F:推 womf: 重點這裡是ptt 民法不適用 懂? 11/28 19:52
36F:→ Gavatzky: 所以我提出建議政黑應該比照民法 11/28 19:56
37F:→ Gavatzky: 規定版主應當迴避有親屬或配偶之關係的訴訟 11/28 19:56
38F:推 tn00270144: 他也只是提供建議,再扯的理由,只要板主同意了就能 11/28 20:01
39F:→ tn00270144: 夠實施。更何況這理由不會很扯啊 11/28 20:01
40F:→ adagiox: 你還4乖乖進桶吧QQ 11/28 20:33
41F:→ adagiox: 連桶2次會有前科r 到時候你越桶越多天 阿蜜頭侯QQ 11/28 20:34
42F:→ Gavatzky: 我被桶沒差啊 我問心無愧,你們搞這種小手段才真的難看 11/28 22:09
43F:→ adagiox: QQ什麼你們我們 我們美統會是獨立組織豪嗎 不要抹黑我ㄛ 11/28 23:16
※ 編輯: Gavatzky (1.161.141.205 臺灣), 11/29/2020 00:15:39
44F:推 adagiox: 看出來我們美統分子的智慧惹嗎? 我必須說 這4我們的常態 11/29 00:15
45F:→ adagiox: 不像反美仔都呆呆蠢蠢不然就是很惡毒 11/29 00:16
46F:→ adagiox: 為什麼珊來刪去QQ 11/29 00:16
47F:推 adagiox: 尼還4乖乖進桶8 進之前把握機會發好發滿r 11/29 00:19
48F:→ TWTP2018: 檢舉和告訴不一樣.. 11/29 02:45
49F:推 rtyujlk: ptt沒有言論自由 ptt也沒有無罪推定原則 純屬你不懂這裡 11/29 08:28
50F:→ rtyujlk: 的站組板規 這裡有寫要避嫌嗎 笑死 ptt異空間耶 看八卦就 11/29 08:28
51F:→ rtyujlk: 知道了 11/29 08:28
52F:推 geordie: 避嫌(看向某版 11/29 09:26
53F:→ linda17a3: 噁心台男台女 11/29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