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vatzky (My Prince)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被檢舉不要第一時間為自己說話
時間Sat Nov 28 14:38:37 2020
現在2-9的規定是這樣
不實文章 是否該讓被檢舉人答辯
沒有明確的規定
所以會出現一種情形
其實文章並無不實
但是因為版主沒有給被檢舉人答辯機會
所以直接水桶
然後你再去申訴 這根本是冤獄阿
你人都還沒答辯 然後先把你關起來
然後你再去上訴
假設上訴的結果是逆轉的
那請問我被水桶期間的損失我要找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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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vatzky (1.161.141.205 臺灣), 11/28/2020 17: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