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請求版主解釋版規
時間Sat Oct 24 01:57:27 2020
※ 引述《zeuswell (誰敢說我非柯粉我幹他媽)》之銘言:
: 各位版主好
: #1Vaeto4l (HatePolitics)裡面
: 我們資深版主用政黑第二章回覆另外一位資淺版主
: 認為回文文章可以不用遵守發文板旨
: 那麼請問是否也代表第二章發文的字數限制並不適用回文上
: 那我可以吃飽太閒發個空白文嘛?
: 以下附上幾個跟第二章「發文」有關的規則
: 1.本板發文請遵守本版主旨、標題分類與分類格式,違者刪除。
: 2.發表文章須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外文以單詞計算。
: 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轉錄文章字數計數。
: (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他人文章、轉錄/發表新聞內容不計入)
: 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 7.政黑板嚴禁於板面上發文討論他板板務(公告、修改板規與之內容),違者刪除。
: 10.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
: 資 等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推文刪除並水桶180天。
: 13.將他板特定對象之糾紛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 15.發表無關板旨文章,板主刪文警告後依然故我者,視為鬧板文章,違者文章退文刪除
: 。
: 既然回文不需要遵守發文規則,那484以上這幾條都廢掉惹?
: 請版主們解釋版規,或討論是否版規在回文上有漏洞
: 謝謝你們
1F:推 larusa: 檢舉就對了 發文的意思是發表文章 回覆文章當然算是10/23 17:14
2F:→ larusa: 發表文章的一種形式 當板主只想詭辯 就下去10/23 17:15
你這篇文章底下的推文已經有人作出上述推文 解答出
正解了
你那麼想當檢舉王hateOnas
就要勇於衝撞體制
"發文
等不等於回文"
"發文
是否僅限於開串者首篇文章
才叫發文,回文者的文章
就不叫發文??"
亦或是
"在政黑版所有使用者利用ptt系統
一張貼完成文章,
就叫作發文??"
直接寫檢舉文
檢舉就對了 直接送他上路 看剩下的版主們
怎麼認定
若不服判決結果 就直接上告組務,群務,看版法庭
總之,一定要檢舉出個結果來
這才是檢舉王hateOnas的style風格
你這柯粉
居然還這麼怯懦 凡事猶豫再三
你這幅德性是要怎麼推翻你討厭的人/版主
讓其被拔
還有給違規的k版主一點建議
你當柯黑
又愛高調當靶 吸引柯粉們
對你「畫靶射箭」
不如
就老老實實按照版規發文
不要自創啥版規新解
「回文
居然還能不算發文」這啥版規新解
不要太恣意妄為了
尤其
你這麼高調的風格
你要了解
你現在「
把自己畫成靶」 【任何人都可檢舉你
而誅之】(跳版除外)
凡事按照版規走
沒人能拿你有皮條 此為一點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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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kingts (118.106.254.1 日本), 10/24/2020 02:01:28
3F:→ zeuswell: 我有自己的玩法,又幹嘛拔他?讓他好好在那沒什麼不好吧 10/24 03:59
4F:→ zeuswell: 感謝山貓哥指教 10/24 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