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人生一度きり)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是否該對截圖偷渡發文或心得做規範
時間Tue Jul 28 15:12:34 2020
範例:
#1V7y4fN0 (HatePolitics)
以下為本篇文章心得部分
: https://i.imgur.com/w0H1KKC.jpg
: 雖然全程直播沒辦法解決地方利益分贓的所有問題,但至少是地方政治改革的第一步
: 而且看一下各縣市的議會轉播現況,光是六都就沒做到滿分,更不要說是大家笑是「XX
國
: 像前幾天雲林的廖郁賢就在為了六輕爆炸的監督會議直播和其他議員吵架
: 她剛上任的時候也是為了議會直播的問題打起來,公開透明在各地方還是有一段路要走
: https://i.imgur.com/x9WNumh.jpg
: https://i.imgur.com/SIdbHTF.jpg
原Po在心得處用了三張截圖
第一張為曾玟學臉書內容
內容完全相同
第二張為廖郁賢臉書內容
截圖部分約佔9成
第三張一樣為廖郁賢臉書發文
截圖部分除了最後一行字無重點以外,幾乎為99%
基本上第一、第三張圖可以算偷渡文章吧?
並且全覽原PO相關發文很多都有嚴重偷渡嫌疑
另外一篇
#1V6IBA3z (HatePolitics)
一樣心得處偷渡好幾篇黃國昌發文
希望板主群提出看法,認定這樣的方式是否該認定違規,要不然是不是以後截圖想怎麼偷
渡就怎麼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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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58.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95920357.A.910.html
1F:推 phoenixzero: 我的認定是 違規 07/28 15:23
2F:推 phoenixzero: 根據2-5c做出判決 07/28 15:24
3F:推 phoenixzero: 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07/28 15:24
4F:推 phoenixzero: fb內容基本上屬於轉錄 07/28 15:25
5F:→ zeuswell: 因為前面有一案是別人檢舉的,當時rr判定未達 07/28 15:34
8F:→ zeuswell: 我覺得這很有疑慮,待其他板主表示意見 07/28 15:37
9F:推 larusa: 我認為引用的只要是同一個主題,不應視為違規。例如是數 07/28 15:52
10F:→ larusa: 個政治人物對同一個符合文章標題所做的回應或看法。 07/28 15:52
11F:推 phoenixzero: 恩...有些情況是討論議題 所以貼重複的情況嗎 那可以 07/28 15:54
12F:推 phoenixzero: 視作討論內容而非轉錄 07/28 15:54
13F:→ phoenixzero: 貼fb的內容 07/28 15:55
14F:→ phoenixzero: 但前提是同一個議題下 並且用討論這個標題 07/28 15:55
15F:→ zeuswell: 那不然也做到部分節錄吧,我沒有針對誰,但我個人認為是 07/28 15:56
16F:→ zeuswell: 偷渡 07/28 15:56
17F:推 larusa: 了解,欲針對同樣主題的多人意見進行討論選討論分類,文 07/28 15:59
18F:→ larusa: 章引用的比例就看文章是否皆討論同一個主題 07/28 15:59
19F:→ larusa: 應該回到當初立這條板規想要防止的是哪一種類型的違規, 07/28 16:00
20F:→ larusa: 來看應該如何拿捏執法尺度啦 07/28 16:00
21F:→ zeuswell: 如果是用討論也不能截圖全部吧,單一一篇文全文貼上都 07/28 16:03
22F:→ zeuswell: 能被檢舉偷渡了。何況多篇 07/28 16:03
23F:→ zeuswell: 應該有字數或比例限制 07/28 16:03
24F:推 larusa: 我個人是比較在意討論怎麼進行啦,所以上面建議只是個人 07/28 16:11
25F:→ larusa: 看法,或許可以新設一個文章分類 「整理」,晚點有空我再 07/28 16:11
26F:→ larusa: 來寫篇建議 07/28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