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異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UVhE4Xw Fant1408 政黑版規2-18
時間Mon Mar 30 08:19:08 2020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Fant1408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8.發文指控特定族群或特定人士進行犯法行為需要提供證據以證明 若無法證明者水桶14
天(政治人物不在此限)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UVhE4Xw (HatePolitics)
標題"拜託柯粉不要再
恐嚇騷擾我了"
內文"又收到柯粉的
恐嚇謾罵"
顯見被檢舉人指控柯粉恐嚇他
但查內附連結
https://i.imgur.com/RSpI56Y.jpg
用詞不雅確有謾罵之詞
但無恐嚇之實
又查刑法305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05
"第 305 條
"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內附連結之言論顯不成立
請版主裁示
又
本人知道前面已有網友檢舉
但恐出發點錯誤且有檢舉時限
故再檢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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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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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4.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85527551.A.09B.html
※ 編輯: goetze (114.40.14.85 臺灣), 03/31/2020 08:38:59
1F:推 kero2377: 受理:寄信轉知被檢舉人前來答辯 04/09 14:55
2F:推 Fant1408: 柯粉恐嚇我有圖為證 參見下圖\ 04/11 17:49
4F:→ goetze: Fant1408: 我已經對柯粉做出定義 這個定義下 他就 04/14 13:07
5F:→ goetze: Fant1408: 是柯粉 04/14 13:08
7F:→ goetze: 自己定義誰是柯粉 04/14 13:11
8F:→ goetze: 也就是,他可以將任何罪名壓到自己要對付的人頭上 04/14 13:12
9F:→ goetze: 因為~他說是就是~~這是其一 04/14 13:12
10F:→ goetze: 二,很明顯,他是拿原文內的圖說被恐嚇 04/14 13:14
11F:→ goetze: 所以我指針對這張圖到底有沒有造謠來提出檢舉 04/14 13:15
12F:→ goetze: 三.答辯文內,一無法證明是柯粉,二亦無恐嚇事實 04/14 13:16
13F:→ goetze: 那連結無抗辯效力 04/14 13:32
14F:推 kero2377: 意見:無違規 04/22 22:15
15F:推 Rrrxddd: 意見:無違規 06/04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