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異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TWY7uuy Fant1408 政黑板規2-9
時間Wed Sep 18 20:45:29 2019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Fant1408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二章 文章分類
9.板上文章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證為不實文章,違者刪除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本文內將犯案者只為柯粉
但依據本篇文章提供之公正第三方連結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ing/M.1568807369.A.186.html
文內並無描述指犯案者為柯粉
原PO本身都無法證實的事
實為造謠
請版主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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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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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08.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68810731.A.523.html
※ 編輯: goetze (36.237.108.78 臺灣), 09/18/2019 21:31:39
1F:推 mark2165: 受理 09/19 21:13
2F:推 mark2165: 意見:違規 09/19 21:13
3F:推 Fant1408: 這篇可沒違規 內文當然可以佐證是事實 09/19 21:25
4F:→ goetze: 內文哪裡可以佐證??說說? 09/19 21:26
5F:→ goetze: 說真的~我知道本案爭議大~但快一個月判不出來.... 10/16 10:02
6F:→ kero2377: 意見:檢舉人可以提供被報導者非柯粉的事實嗎 11/06 13:40
7F:推 Fant1408: 本篇可以舉證為事實 mark判決有誤 11/06 14:32
8F:推 Fant1408: 被報導者為陸生 其行為是政治黑特行為且認同中共立場 11/06 14:47
9F:→ Fant1408: 中共國台辦高度讚賞柯文哲 依據新聞報導內容可知其為政 11/06 14:47
10F:→ Fant1408: 黑柯粉 結案 11/06 14:47
11F:推 kero2377: 你這叫概念式連結 所以當事人是政黑柯粉證據在哪 11/06 14:52
12F:推 Fant1408: 上面就是政黑柯粉的定義 如果這樣不算政黑柯粉 請版主 11/06 16:05
13F:→ Fant1408: 說明政黑柯粉定義是什麼 11/06 16:05
14F:→ Fant1408: 否則版主就是要陷人入罪 11/06 16:06
15F:推 kero2377: 意見:無違規 11/06 16:38
16F:→ goetze: 觀念很清楚~你指控人,要有證據 11/06 17:18
17F:→ goetze: 然而,Fant1408提出的連結,如何證明? 11/06 17:19
18F:→ goetze: <如果這樣不叫造謠,怎樣是造謠? 11/06 17:19
19F:→ goetze: 從本案的結構來看~不是檢舉人要提證據 11/06 17:20
20F:→ goetze: 是被檢舉人要提證據 11/06 17:20
21F:推 Fant1408: 我已經證明了 舉證責任倒置了 11/06 18:08
22F:推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11/07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