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tyujlk (Remark)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SqIqIqs richard5376 政黑板規3-2-1
時間Thu May 9 13:13:56 2019
一、檢舉人ID: rtyujlk
二、被檢舉人ID: richard5376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使用圖片/連結等形式,可連結特定對象
c.非政治群體,如ROC行政區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d.PTT它板使用者群體
e.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f.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
http://goo.gl/BqhOjY 萌典:
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5.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6.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不受此章保護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qIqIqs (HatePolitics)
richard5376 腦子發育不完全的案例
這句話觸犯政黑板規3-2-1 言語攻擊PTT使用者
請求根據政黑板規予以35天水桶處份
請答辯證明自己 未言語攻擊PTT使用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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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96.2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57378838.A.E94.html
1F:推 kero2377: 受理 05/09 13:28
2F:推 kero2377: 以寄信轉知被檢舉人前來答辯 05/09 13:31
3F:→ rtyujlk: 請問多久時間內未答辯 可視同放棄予以判定 謝謝 05/09 13:49
4F:→ rtyujlk: 請問回答檢舉人問題是板主責任之內嗎 還是可以無視不達 05/09 13:57
5F:→ richard5376: 我不認為我 的話指名到你了 還要問為何你要對號入座 05/09 14:00
6F:→ richard5376: ? 05/09 14:00
7F:→ richard5376: 還要請問為何要有兩個帳號 在自己的文章中開分身去 05/09 14:01
8F:→ richard5376: 批評帶風向? 05/09 14:01
9F:→ richard5376: 請問你對我的案例這個詞有什麼聯想嗎 你認為我的這番 05/09 14:07
10F:→ richard5376: 話是針對你嗎 哪裡針對了 為何你會聯想到你自己 我無 05/09 14:07
11F:→ richard5376: 法理解 05/09 14:07
12F:→ richard5376: 請告訴我為什麼你覺得我說的這個案例是指名是你 我無 05/09 14:11
13F:→ richard5376: 法理解 05/09 14:11
14F:推 richard5376: 請問這樣結束了嗎? 05/09 14:19
16F:→ rtyujlk: BkbHp.jpg 05/09 14:42
17F:→ rtyujlk: 既然你承認攻擊PTT用者 我無意見 05/09 14:43
18F:→ rtyujlk: 請板主下判定 謝謝 05/09 14:43
19F:→ rtyujlk: 我剛手機換電腦 手誤 不好意思 05/09 14:44
20F:→ rtyujlk: 更正 既然你未否認攻擊PTT使用者 確實違規 請判定 05/09 14:46
21F:→ richard5376: 我哪裡攻擊人 那個人 這句話傷害到誰了 還是你認為你 05/09 15:32
22F:→ richard5376: 被傷害了 誰被我傷害了 這句話攻擊在哪裡 05/09 15:32
23F:→ richard5376: 你可以說明為何這句話傷害或攻擊了嗎 你難道不知道人 05/09 15:35
24F:→ richard5376: 腦本來就會給自己限制 不是發育完全 或能完全使用的 05/09 15:35
25F:→ richard5376: 事實嗎 我很震驚你不懂這個事實還認為你被攻擊了 05/09 15:35
26F:→ richard5376: 第一 請你告訴我這客觀事實攻擊了什麼 第二請告訴我 05/09 15:40
27F:→ richard5376: 你為什麼對號入座 我無法理解 你認為有人被攻擊 又認 05/09 15:40
28F:→ richard5376: 為不是你 那請問你為誰發聲 說了什麼 05/09 15:40
29F:推 kero2377: 意見:無違規 客觀認定被檢舉人未明確針對檢舉人之言論 05/09 16:29
30F:→ richard5376: 謝謝 05/09 17:14
31F:→ rtyujlk: 我還沒答辯完耶 板主 05/09 17:58
32F:→ rtyujlk: 一下不見人 一下不等人 05/09 17:58
33F:→ rtyujlk: 首先我未對號入座 因為內文並未說你攻擊rtyujlk 05/09 17:58
34F:→ rtyujlk: 第二 你要證明你攻擊的不是PTT使用者那你整個答非所問 05/09 17:59
35F:→ rtyujlk: 請看清楚板規跟檢舉內容好嗎 05/09 17:59
36F:→ rtyujlk: 請答辯證明自己 未言語攻擊PTT使用者<<我寫的很清楚了 05/09 18:00
37F:→ rtyujlk: 我並未修改內文過 請你在檢查我請你抗辯的內容 05/09 18:00
38F:→ rtyujlk: 因為你沒看清楚 所以我可以給你在一次機會抗辯 05/09 18:00
39F:→ rtyujlk: 請抗辯 謝謝 05/09 18:01
40F:推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05/09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