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先暫緩2-14版規
時間Fri May 3 22:35:50 2019
由於2-14可能會使政黑版上多數鄉民誤踩版規,因此建議版主群先公告暫緩2-14版
規(也暫緩2-14檢舉文)!
待2-14版規修正後,在行公告實施新的2-14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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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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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3/2019 22:38:55
1F:推 rtyujlk: 自己不看板規怪板規 而且某位不是初犯05/03 22:47
你在說的人是否姐吧…
可是否姐的問題我說過了,頂多只是能從中量刑...
然而我這篇要說的事,現在既然都已經發現版規有問題,理應暫緩有問題之版規,而不是
繼續執行這一條版規使得更多人受害!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3/2019 23:11:58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3/2019 23:13:10
2F:推 rtyujlk: 我不認為板規本意並是要讓人受害沒有 並沒有受害一說05/03 23:48
3F:→ rtyujlk: 對我在說否姐 法律也有三振出局類似法條 加重量刑合理05/03 23:49
有問題的版規繼續實施就是等於受害人越多.....
因為這條版規並非大家無法遵守...而是太過容易誤踩....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3/2019 23:55:59
4F:推 rtyujlk: 我不認為板規本意是要讓人受害 說得像設陷阱一樣05/03 23:54
5F:→ rtyujlk: 觸犯板規不能說成受害 扮演受害者不是好理由 個人淺見05/03 23:55
會讓很多人誤踩的版規=只是無情增加更多受害人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3/2019 23:57:03
6F:→ rtyujlk: 太容易誤踩分為 大家都不知道該條板規 但已加強宣導05/03 23:57
7F:推 rtyujlk: 已加強宣導 還是觸犯板規 就不能說成誤踩 請注意用字05/03 23:59
太容易誤踩還有幾個原因:1.太過嚴苛...2.時代變遷變成人的正常行為上容易觸犯...
然而這條版規早在之前實施以前有宣導過...只是因為時代變遷導致現在很多人容易誤踩.
..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4/2019 00:05:39
8F:推 rtyujlk: 1嚴苛帶有主觀 若問我我不覺得嚴苛 05/04 00:21
9F:→ rtyujlk: 2.成人的正常行為也是主觀判定 我不認為推五次以上叫正常05/04 00:22
10F:→ rtyujlk: 時代變遷並不會讓人誤踩 沒有因果關係05/04 00:22
1.嚴不嚴苛確實是帶有個人主觀意念
然而2則是不同...
2確實會使時代變遷,導致正常行為之上誤踩!
舉例:以前看支那言論或支那書籍...等在以前算是違法,然而現在看支那言論或書籍算
違法嗎?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4/2019 00:37:18
11F:推 rtyujlk: 板規2-14存在時間不到五十年 用不到時代變遷這幾個字05/04 00:41
雖然2-14時間不到幾年,可是這幾年科技越來越發達,資訊越來越便利啊!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4/2019 00:44:40
12F:→ rtyujlk: 資訊越來越便利 不會讓人因此觸犯板規 謝謝 05/04 00:48
13F:推 kero2377: 會盡速提出修正案。05/04 08:06
14F:→ ipapa: 40字板規也一堆人受害 我建議這板規也改一下05/04 16:45
15F:→ Desperato: 40字板規可以提醒修改 不是大問題 而且不會中第二次 05/04 16:53
個人覺得40字版規這個只要懂數數的人,應該都不會觸犯才是...
當然也可以修改成...未滿40個字,該PO文鄉民只要在1~2小時內補滿字數,即可不算
觸犯版規...
超過1~2小時還不補滿字數...那麼就根本是故意要觸犯版規...不給與同情了!
※ 編輯: DICB (125.230.134.100), 05/04/2019 18: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