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uminauki (極右派萬歲)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SXtfjJV Makubex82 政黑板規二-1
時間Tue Mar 12 23:19:07 2019
一、檢舉人ID:takuminauki
二、被檢舉人ID:Makubex82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1.本板發文請遵守本版主旨、標題分類與分類格式,違者刪除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XtfjJV
張貼2012年新聞
經我說出違反新聞必須3天內規定,又把分類從新聞改成討論
實際上就是新聞,而不是討論
所以違反
1.本板發文請遵守本版主旨、標題分類與分類格式,違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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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41.11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52403949.A.454.html
※ 編輯: takuminauki (36.234.141.119), 03/13/2019 00:09:57
※ 編輯: takuminauki (36.234.141.119), 03/13/2019 00:11:09
1F:推 AskWhat: 本案受理 03/14 23:24
2F:推 AskWhat: 審理意見: 03/14 23:30
3F:推 AskWhat: 1.依據 政檢版規二-4-b 規定,時事/政治/民生/政問/獨家 03/14 23:31
4F:推 AskWhat: /政府決策等....都可以使用[討論]標題。 03/14 23:31
5F:推 AskWhat: 2.[討論]範圍涵蓋最大,新聞、舊聞都可以討論,但[新聞] 03/14 23:31
6F:推 AskWhat: 標題就需依照相關規定發文。 03/14 23:31
7F:推 AskWhat: 故本案認定不違規,然查證過程中,版主主動發現該篇文章 03/14 23:32
8F:推 AskWhat: 並無40個字以上的個人心得,違反 政黑版規二-2 規定,該 03/14 23:32
9F:推 AskWhat: 篇文章刪除,並給予警告一次。 03/14 23:32
10F:推 AskWhat: 警告隨文轉知被檢舉人。 03/14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