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Obba (PTT歐巴)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STGqYEL RodrigueZ810 政黑板規2-13
時間Sun Mar 3 20:54:36 2019
一、檢舉人ID: PttObba
二、被檢舉人ID: RodrigueZ810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3.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事物/資料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TGqYEL (HatePolitics)
此連結與圖片皆為"我本人"在"八卦板"的推文紀錄
(每則標題皆清楚可見 "看板Gossiping")
因此可得知 RodrigueZ810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事物/資料帶入政黑發文/推文"
並意圖用本人在八卦板之糾紛/事物/資料 帶入政黑板繼續製造糾紛、引戰及擾亂推文
再者 根據板主關於板規2-13的審理意見
#1SUhc2cI (HateP_Picket)
1. 為免 轉錄/討論/引述『它版文章』造成違規,本條規定著重於『糾紛』二字。
只要於本板產生/繼續糾紛,誰帶入,誰就違規。
2. 將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帶入本板,即為違規。
以『Google搜尋』的方式來規避,實屬砌詞,不能免責
3. 有人違反政黑板規二-13,不等於就可以跟著違反。
誰違反,就處分誰,誰跟著違反,照樣跟著處分。
本案 RodrigueZ810 以小J不在我代班的方式 擺明了要將我在八卦板的事物
繼續帶入政黑板延續糾紛 如果其他人剛好不在 那糾紛就由RodrigueZ810繼續開啟
也不該以 因為其他人已經違反板規 因此就跟著違反板規 來當作推卸之詞
請板主處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8.7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51617680.A.E17.html
2F:→ RodrigueZ810: 估計接下來也是肉粽一大串= = 03/03 23:03
3F:→ RodrigueZ810: 版主同意我發言一樣推文說就好不用轉告 03/03 23:04
4F:→ RodrigueZ810: 這個月Obba檢舉我的都一樣 本人逾期未答辯自負全責 03/03 23:05
5F:推 AskWhat: 好的....如果陳述一樣,就不用再重複了.... 03/03 23:25
6F:推 AhSs: 慘 幫QQ 03/04 00:12
7F:→ formatted: 慘 幫QQ 03/04 00:13
8F:推 kero2377: 810自以為嗆最後一句很帥== 03/04 00:47
9F:→ RodrigueZ810: 我主張確實跟上篇類似但稍作補充 03/04 00:55
10F:→ RodrigueZ810: 就我認知跟著違反應該是繼續搬運他版言論才是跟著 03/04 00:56
11F:→ RodrigueZ810: 違反 已經出現在政黑的內容即為政黑神聖不可分割 03/04 00:57
12F:→ RodrigueZ810: 的一部分 複製貼上已存在政黑的推文不算是跟著違反 03/04 00:57
13F:→ PttObba: 那只要隨便開個分身帶入它板事物 以後所有人都能跟著PO? 03/04 00:58
14F:→ RodrigueZ810: 版規 除非能舉證已出現在政黑的內容不屬於政黑 03/04 00:58
15F:→ RodrigueZ810: 小j並非是我的分身 倘若有這方面的指控歡迎檢舉 03/04 00:58
16F:→ PttObba: 我的意思不是說你們是分身 請不要故意在文字遊戲上打轉 03/04 00:59
17F:→ RodrigueZ810: 那無意義的假設請勿提出偏離主題 03/04 01:00
18F:→ PttObba: 並非無意義的假設 這是在反駁你的論點有問題 哪裡無意義 03/04 01:00
19F:→ RodrigueZ810: 本人玩PTT近十年從未使用分身 你假設分身就是無意義 03/04 01:02
20F:→ PttObba: 我又不是說你XD 你有沒有分身也不是你一句話就能斷定 03/04 01:03
21F:→ PttObba: 若你的理由成立 以後所有人都可以這樣玩了 用意在這懂嗎? 03/04 01:03
22F:→ RodrigueZ810: 不是指我的話麻煩去針對你指控的對象別在此模糊焦點 03/04 01:03
23F:→ RodrigueZ810: 不懂 對於一個從未使用分身的我是無法理解分身的 03/04 01:04
24F:→ PttObba: 反駁你的論點當然不是模糊焦點 用例子反駁本來就很常見 03/04 01:04
25F:→ RodrigueZ810: 但用跟當事人完全無關的例子即為無意義 03/04 01:05
26F:→ RodrigueZ810: 除非你能提出我跟會開分身的人的連繫點 03/04 01:06
27F:→ PttObba: 怎麼會無意義 你執著在這點很好笑 你不如多加強你的論點 03/04 01:07
28F:→ RodrigueZ810: 你執著在拿一個跟我無關的例子來切入讓我無法理解 03/04 01:08
29F:推 AskWhat: 本案受理,如還有陳述,請針對檢舉內容。 03/05 17:23
30F:→ RodrigueZ810: 陳述已結束 謝謝 03/05 17:56
33F:推 AskWhat: 認定違反政黑版規二-13。 03/10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