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ittermeyer (ZM)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RTEm-2W wizardfizban 犯板規第二章5.h
時間Thu Aug 16 11:51:56 2018
一、檢舉人ID:
zmittermeyer
二、被檢舉人ID:
wizardfizba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h.轉錄它板文章應原作者同意,並刪除原文下妨礙閱讀推文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RTEm-2W
wizardfizban 轉錄 八卦版之文章為本人之 Facebook (Mitter Chiang)
本人(原作者)在此宣告:不同意任何人轉載,
固然wizardfizban有加註w個人之評語意見
但本人不同意之標題與部分,應予以刪除,否則為明顯觸犯板規之行為
若w板友不願改正,整篇文章應依板規 第二章5.h部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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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95.19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34391519.A.317.html
1F:推 AskWhat: 本案受理。 08/17 00:00
2F:推 AskWhat: 審理意見: 08/17 00:00
3F:推 AskWhat: 1.政黑版規二-5-h,要求的是『它版文章』要原作者同意, 08/17 00:00
4F:推 AskWhat: 並非站外文章。 08/17 00:01
5F:推 AskWhat: 2.該文在八卦版並非轉錄,而是討論時的引用,不過該行為 08/17 00:01
6F:推 AskWhat: ,本案不討論;而在政黑板,此時就是轉錄,但轉錄的是 08/17 00:02
7F:推 AskWhat: 自己的文章,並非他人文章。 08/17 00:02
8F:推 AskWhat: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 wizardfizban 無違反政黑版規二-5-h. 08/17 00:02
9F:推 hong888: 查本案在政黑板屬於"FB轉錄的回文的轉錄",算是間接違規 08/17 09:55
10F:→ hong888: 不過對於此類非公眾人物的照片.暱稱.ID都露出的情形,我 08/17 09:56
11F:→ hong888: 會建議轉錄者有成人之美,私信溝通一下 08/17 09:58
12F:推 hong888: 經溝通當事人願刪除FB連結網址和作者姓名等可能暴露個資 08/17 12:26
13F:→ hong888: 的部分 08/1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