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屢次挑戰板規是否要加重處罰?
時間Wed Apr 11 19:16:31 2018
https://imgur.com/a/0sis9
https://imgur.com/a/IEq47
請看第一連結
WATERMIND 在3/27 就已經超貼過六篇文章
再補充 原來從3/18開始就超貼了 請看第二連結
第二章 文章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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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當時沒有人檢舉 所以並沒有被刪除
而昨天 又超貼六篇 但是只是被刪除一篇而已
像這樣在不到一個月的情況下 屢次(三次)違反版規 但卻只是刪文處置而已
那以後我天天PO個十篇 等到版友看完並討論完之後 再被刪除
請問這樣子有意義嗎? 還請版主對於這樣類型的屢次違反板歸做出修正
起碼在短時間之內的違反板歸應該需要做些加重處罰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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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6.23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23445395.A.2FA.html
※ 編輯: dragonjj (1.160.36.235), 04/11/2018 19:17:36
※ 編輯: dragonjj (1.160.36.235), 04/11/2018 19:26:18
※ 編輯: dragonjj (1.160.36.235), 04/11/2018 19:28:05
1F:→ PPLsea: 你可以選版主啊 04/11 21:04
2F:推 Neptunium: 原來他是累犯阿,看來要重新審理了 04/11 23:47
3F:推 Neptunium: 加上他2017/4/17時貼了六篇文章 04/11 23:57
4F:推 Neptunium: 至少四次違規紀錄,符合超過三次的標準 04/11 23:58
5F:推 PPLsea: 違規沒有檢舉並判決成立,應該不算有罪吧! 04/12 07:37
6F:→ PPLsea: 2017/4/17也超過一年了吧! 04/12 07:38
7F:→ dragonjj: 我只是建議啊超過三次包含三次,累犯是確定得了 04/12 13:13
8F:→ dragonjj: 然後判罪由版主決定,我只是想要把漏洞補起來 04/12 13:20
9F:推 hong888: 第四次違規年代有點久,以前只要一次超貼就桶7天的,後來 04/12 14:43
10F:→ hong888: 放寬免水桶,可以討論是否調整 04/12 14:43
11F:推 PPLsea: 4.檢舉案請於違規事實發生之168hr(7天)內提出檢舉,逾期 04/12 17:33
12F:→ PPLsea: 視同超過追溯期,不予受理 04/12 17:33
13F:→ PPLsea: 檢舉都不看版規? 04/12 17:34
PP不要緊張阿! 我為啥先發這篇文 就是為了改善防止漏洞 尤其這位水腦 還選在
新舊任板主要交接時間開始作亂 再加上 他違規時間3/18 3/27 4/10 看到了嗎?
聰明人就知道 他還都選在七天左右沒人檢舉在開始違規 很明顯有研究過政黑板規
提醒過他之後 也不怕阿 反正頂多就刪文 刪文繼續違規 WHO CARES?
所以我先建議版主要研擬板規制度 至於檢舉有沒有受理 我沒有很在乎阿^^
※ 編輯: dragonjj (1.160.36.235), 04/12/2018 19:26:35
14F:→ PPLsea: 我沒緊張啊!想改就改,我也沒在違規這種事,只是檢舉不 04/12 19:34
15F:→ PPLsea: 受理很好笑就是了 04/1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