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異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QO_Ht5B 政黑 fashionjack 版規3-1
時間Sun Jan 21 11:29:04 2018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fashionjack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QO_Ht5B (HatePolitics)
文內推文
1.
1F:→ goetze: 噗!用腳想也猜到你會這樣說啦01/21 10:59
既然知道還問,神邏輯,你的腳應該比腦袋管用。
2.
2F:→ goetze: 攻心?你當老共自己沒數據?這篇越掰越有趣 01/21 11:15
去補補腦吧,這就是沒大腦用腳講出的言論。
3.
3F:→ goetze: 又不是幾十年前的老土共,認清現實好嘛01/21 11:18
可悲的第五縱隊,除了嘴砲還是嘴砲。
所有發文皆接在我的推文後面
明顯針對我而來
罵我腳應該比腦袋管用、沒大腦,是第五縱隊
請版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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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hong888: 受理 01/22 14:51
5F:→ fashionjack: 1.用腳想也猜到你會這樣說啦,是他在損我。 01/22 15:41
6F:→ fashionjack: 用腳也猜得到是他自己說的,所以用腳講出的言論是應 01/22 15:42
7F:→ fashionjack: 他自己所言。 01/22 15:52
8F:→ fashionjack: 其整篇言論荒旦說不出道理一直轉移焦點,所以可悲。 01/22 15:57
9F:→ fashionjack: 第五縱隊是針對在台作陸方打手之統稱並非不雅言語。 01/22 15:59
10F:→ fashionjack: 孫子兵法有云:攻心為上攻城次之,這是指兵法之言, 01/22 16:06
11F:→ fashionjack: 其回文:"你當老共自己沒數據",足證其完全不懂兵法精 01/22 16:07
12F:→ fashionjack: 義反而說一堆轉移焦點的言論ex:南向的家數,這根本不 01/22 16:11
13F:→ fashionjack: 是重點,故稱其嘴砲,嘴砲是時下年青人的慣用語, 01/22 16:12
14F:→ fashionjack: 非攻擊性言論。 01/22 16:13
15F:→ fashionjack: 他說:"這篇越掰越有趣",這難道不是在損我? 01/22 16:19
16F:→ fashionjack: 其言論"然後你的說法又更好笑了!!!!!!!!!!!!!!!" 01/22 16:24
17F:→ fashionjack: 一個飛機不能飛就讓大戶出走?????????你當人棒槌呀你 01/22 16:25
18F:→ fashionjack: 你的腳應該比腦袋管用?醜一 ,這是他在說我。 01/22 16:26
19F:→ fashionjack: 接回文第一行,意思說說我的腦袋不如他的腳。 01/22 16:32
20F:→ fashionjack: 他說了一堆無釐頭的話,完全離題,沒大腦是指他沒 01/22 16:38
21F:→ fashionjack: 用心回答,回文一直在損人,居然先告狀。 01/22 16:40
22F:推 fashionjack: 用腳想也猜到是他自己說的,腳比腦袋管用是在讚美 01/22 16:47
23F:→ fashionjack: 他的腳,不但勝過他自己的腦袋也勝過我的。 01/22 16:49
24F:→ fashionjack: 這些都在他自己的文中。 01/22 16:49
25F:→ fashionjack: 以上,請板主主持公道。 01/22 16:59
27F:推 boyo: 沒大腦那句有判例了 意見:違規 01/22 23:37
28F:推 fashionjack: 請問之前沒大腦的判例中,有類似腳比大腦強的言論嗎? 01/23 08:22
29F:→ fashionjack: 有人認為被指共產黨是毀謗,但也有人引以為榮。 01/23 08:24
30F:→ fashionjack: 去判例應有不同。 01/23 08:26
31F:→ fashionjack: 或許他的智慧腳勝過腦,沒大腦卻有雙智慧的腳,與過 01/23 08:26
32F:→ fashionjack: 後兩行請倒過來看。 01/23 08:27
33F:→ fashionjack: 請他補補腦後就頭腳有力,說話就更能服人,此乃基於 01/23 08:36
34F:→ fashionjack: 檢舉人自己的言論"腳比腦有智慧",請boyo重新思考。 01/23 08:37
35F:→ fashionjack: 原文遺漏"用"字,若沒大腦如何補腦,應是"沒用大腦" 01/23 08:45
36F:→ fashionjack: 輸入太快偶有遺漏。 01/23 08:47
37F:→ fashionjack: 前後文應整句看,不能僅挑幾個字作判斷。 01/23 09:05
38F:→ goetze: 罵人了~再來說漏字?這種招式你是天下第一人 01/23 12:47
39F:推 hong888: 開始審理 01/23 15:23
40F:推 hong888: 雖然互有交鋒,然"腳應該比腦袋管用"."沒大腦用腳講"已經 01/24 16:25
41F:→ hong888: 明顯攻擊,人家用腳想並不表示沒大腦,判決違規 01/24 16:26
42F:推 slcgboy: 只講一次用腳我就認為只是一般爭執 本案:違規 01/26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