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g888 (自自冉冉 崩崩潰潰)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板務] 檢舉相關規定
時間Mon Jul 31 18:14:05 2017
本日檢舉案相關板規釋疑
政檢3-1
檢舉文8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24hr內禁止檢舉
政檢4-5
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當然,這一版本的板規,引起很大的爭議,主筆者已經離職
我也因為思慮不周.監督不周鄭重致歉,
目前新板主已經上任,歡迎各位就板規之修訂提出意見
若您認為我們現任版主群都是獨裁者,
我提供前一版,20160528的規定,可能大家接受度較高
前政檢5-4
各類型文章,發表需間隔20分鐘,一天最多五篇,違者水桶三個月。
前政檢5-3
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三個月。
請發文者斟酌
欲遵守.信賴哪一套板規的運作
我再進行受理.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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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2.5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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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gwolf11: 個人希望回到5-4的3個月 07/31 18:18
2F:推 DICB: 別扯半天!超越法律.超越憲法!還玩的下去喔?! 07/31 18:18
3F:推 ilikeroc: 我覺得可以 07/31 18:19
4F:→ DICB: 每次我出手,都問題連連... 07/31 18:20
5F:推 agwolf11: 不管板規版本如何 都公告多久了被檢舉才在大喊修板規? 07/31 18:24
6F:→ agwolf11: 板主不按板規執行就等著吃小組警告 07/31 18:24
7F:推 DICB: 這個連小組長都有事的東西!小組長有監督立版規職責,這下小 07/31 18:29
8F:→ DICB: 組長也很抖! 07/31 18:29
9F:推 sading7: 版主的執法/審理的問題之一是判決不用理由 沒有理由 誰知 07/31 18:32
10F:→ sading7: 道你是根據什麼在判斷是非對錯 07/31 18:32
11F:→ sading7: 身為版主 自己對爭議版規沒有見解 我也是服了你 07/31 18:33
12F:→ sading7: 就明顯貶抑詞的意義而言 我今天指名道姓說某人版規見解膚 07/31 18:34
13F:→ sading7: 淺 亦屬所謂的語言攻擊/謾罵 你們不去思考完整版規的意義 07/31 18:35
14F:→ sading7: 只是對其中的一兩個詞彙做片斷的解釋 沒有人是這樣子解釋 07/31 18:35
15F:→ sading7: 法律的 07/31 18:35
16F:→ sading7: 就因為版主不加思考只是按照膚淺的理解 才會在沒有理貶抑 07/31 18:37
17F:→ sading7: 的意義的情況下便將語言攻擊/謾罵做理所當然的連結 誠然 07/31 18:37
18F:→ sading7: 版規本身有問題 但版主對其理解的淺薄亦有問題 07/31 18:38
19F:推 boyo: 違憲違法 ptt早關了還會活30年? 就算違憲違法也自有教育 07/31 20:13
20F:推 boyo: 部下條子 不然你自己去法院按鈴就是 07/31 20:14
21F:推 boyo: 規矩定了就照規矩走 每個水桶的都喊規矩不對 怎麼修都不 07/31 20:16
22F:推 boyo: 對 07/31 20:16
23F:推 DICB: PTT違反憲法,憲法有什麼作為?? 07/31 21:36
24F:→ DICB: 就算你違憲,還是沒事別煩惱,看看反同婚違憲幾年了? 07/31 21:37
25F:推 DICB: 法院按鈴控告,PTT站方和PTT法務群提倡都是??還有當初也是 07/31 21:39
26F:→ DICB: 因為提倡之前,設立版主.小組長.群組長要不要通通廢掉?? 07/31 21:39
27F:→ DICB: 反正大家都直接上法院按鈴控告了,不用在有版規和管理人那 07/31 21:40
28F:→ DICB: 麼多了! 07/31 21:40
29F:推 PPLsea: 個人希望廢除所有版規 08/01 11:17
30F:→ nnkj: 關於貶抑詞 我個人 講了某位有分身 就被判了小黑屋惹 08/02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