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檢舉] #1PVhh7MF DICB 政檢4-5
時間Mon Jul 31 14:38:28 2017
※ 引述《agwolf11 (蠢蛆蛆)》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agwolf11
: 二、被檢舉人ID:DICB
: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
: 第四章 申訴文管理辦法
: 5.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
: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1PVhh7MF (HateP_Picket)
: 非相關人士回應檢舉文
桶啦!有本事就桶啦~我火了!
PS:本來不想出手的,一直逼我火大出手!
我準備上提罷免版主群了!
版主群和那條版規已經違反當初PTT設立各版版主和各版版規了!
我來上訴問看看是誰(教)讓政黑版主和政黑版規,可以違反當初設立之初!
我來問是小組長還是群組長又或者PTT站長.PTT法務部教(授予)的!
看誰來扛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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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87.10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01483110.A.098.html
※ 編輯: DICB (114.41.87.104), 07/31/2017 14:48:49
※ 編輯: DICB (114.41.87.104), 07/31/2017 15:25:31
1F:→ xup61i6bp4: 真的不要笑死人了,第一篇說不想追究,不到24小時就大07/31 15:48
2F:→ xup61i6bp4: 轉彎,原則都給你說。07/31 15:48
我有追究桶我嗎?
正規理由桶我.我要是違反版規桶我,我鼻子摸著認了!
請問一下,違反當初設立各版版規和各版版主之初,這樣可以嗎??
如果可以PTT法務部幹嘛每個月都在提醒??
※ 編輯: DICB (114.41.87.104), 07/31/2017 16: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