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kurumi (褲落魔法使)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PU70gaQ DICB違反版規3-2
時間Wed Jul 26 21:03:44 2017
一、檢舉人ID:
ilovekurumi
二、被檢舉人ID:
DICB
三、違反板規:
手機發文不方便複製所以截圖檢舉
http://i.imgur.com/42X50Eb.jpg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腦袋沒在用近似批評對方無腦,明顯人身攻擊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PU70gaQ
DICB 文章回應明顯人身攻擊
另外,希望版主m此文
以便未來可能訴訟的證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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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2.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501074227.A.206.html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142.26), 07/27/2017 07:49:18
1F:推 hong888: 受理 07/28 14:46
2F:推 DICB: 哈哈!笑死我了,「你腦袋沒在用」??算謾罵??拜託一點好07/28 16:52
3F:→ DICB: 嗎,這個拿到法院法匠會笑死07/28 16:52
4F:推 DICB: 如果這樣柯P早就被吉到爆了!拜託一點要是人也要檢舉像話一07/28 16:59
5F:→ DICB: 點,不是不爽那個人,就隨意檢舉,可惜的是政黑沒反誣告(反07/28 16:59
6F:→ DICB: 檢舉)不然這個絕對會被反檢舉的07/28 16:59
要抗辯自己回文,不要只會在這邊跳針
7F:→ ilovekurumi: 隨便你怎麼嘴,奉勸你筍子先踩多點免得到時候哭哭07/28 18:06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28/2017 18:08:42
8F:推 DICB: 這個版主群真的桶下去,我看一堆人特別是猴群通通入桶!政07/28 18:09
9F:→ DICB: 黑文字獄開始^_^!07/28 18:09
※ 編輯: ilovekurumi (114.136.66.84), 07/28/2017 18:11:26
10F:推 DICB: 我不解釋版主要桶便桶,只是被其他政黑鄉民發動文字獄活動 07/28 18:11
11F:→ DICB: 或罷免版主群就好笑了︿_︿! 07/28 18:11
12F:→ DICB: 看來你是新警察︿_︿! 07/28 18:11
13F:→ ilovekurumi: 若不是自己有錯在先也不會被抓到把柄啦,還有,若不 07/28 18:14
14F:→ ilovekurumi: 想抗辯就直接寄信叫版主執行水桶,與其浪費時間在這 07/28 18:14
15F:→ ilovekurumi: 裡打迷糊仗不如去多採點筍子 07/28 18:14
16F:推 hong888: 意見:"腦袋沒在用"是負面攻擊用語+針對特定板友,違規 07/29 18:42
17F:推 slcgboy: 針對特定人攻擊 違規 07/29 21:20
18F:推 boyo: 認為違規 07/30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