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Of2VgpW zaqzaqzaq 政黑板規3-1
時間Thu Feb 16 18:22:39 2017
一、檢舉人ID:
musashi0839
二、被檢舉人ID:
zaqzaqzaq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
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Of2VgpW (HatePolitics) [ptt.cc] Re: [新聞]遭爆料連媽媽?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487153130.A.CE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3 Ptt幣 │
└─────────────────────────────────────┘
> 70040 2 2/15 musashi0839 R: [新聞]遭爆料連媽媽都打 童仲彥回應了
1F:→ zaqzaqzaq: 這位上次還檢舉呢 敢作不敢當02/16 00:20
2F:→ zaqzaqzaq: 跟阿童行為也不遑多讓02/16 00:21
zaqzaqzaq上次同樣因違反板規3-1經本人檢舉,
已被板主判定違規。(
#1OUIAVKC (HateP_Picket)
這次竟然將本人上次依法檢舉跟阿童的違法行為做類比。
顯然已違反板規3-1,並應列為累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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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7240562.A.62C.html
3F:推 zaqzaqzaq: #1OWbmsNH 版主已取消水桶,何來累犯? 02/18 23:27
4F:→ zaqzaqzaq: 你當然依法檢舉啦 還上綱到要提告呢 但對於你所做的行 02/18 23:29
5F:→ zaqzaqzaq: 為有打算要承認嗎? 對於這件事,你只打算用提告和檢舉 02/18 23:31
6F:→ zaqzaqzaq: 來回覆吧 所以我說敢作不敢當,阿童說家暴只是拉扯 02/18 23:31
7F:→ zaqzaqzaq: 何你對你的行為所回應方式,不遑多讓吧 02/18 23:34
8F:→ zaqzaqzaq: 然後你要提告請便,但你要浪費司法資源。那我接著就是 02/18 23:35
9F:→ zaqzaqzaq: 但如果接到不起訴處份,就換你準備接誣告罪和我這邊因 02/18 23:36
10F:→ zaqzaqzaq: 訴訟所生的費用方面的民事求償 02/18 23:37
11F:推 slcgboy: 我很想受理 但對於一個說要告我的人提出的檢舉案 02/19 22:22
12F:推 slcgboy: 我不認為我做出的審理判決能讓其滿意接受 02/19 22:22
13F:推 slcgboy: 如果變成類似中國在南海仲裁已經先表示只有一種結案結果 02/19 22:24
14F:推 kim: 本人宣告受理 並且開始審判 本人意見zaq違規 02/20 22:47
15F:→ kim: 童仲彥最近有家暴新聞等負面消息,zaq拿板友與之類比 02/20 22:48
16F:→ kim: 確實有人身攻擊之虞 02/20 22:49
17F:→ kim: --------由於本人已決定請辭板主,因此授權本檢舉文--------- 02/20 22:49
18F:→ kim: --------可由另二位板主在完成判決後,進行結案宣判--------- 02/20 22:50
19F:推 slcgboy: N版沒有回應下 最終還是由我發審理意見與結案 02/24 21:54
20F:推 slcgboy: zaq將musa類比為因家暴出名的童仲彥不妥 02/24 21:57
21F:推 slcgboy: 審理意見:違規 02/24 22:00
22F:推 slcgboy: 綜合以上兩名板主意見結案:違規 水桶一個月 02/24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