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kate (笑笑貓~)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靈機一動想到的政黑板未來方向-制憲
時間Tue Feb 7 16:21:56 2017
大家都知道政黑板擁有全PTT獨一無二的
「板規第七章」,
也就是消滅
板皇,當板主無法獨裁行事的規則。
但根據自己也擔任過板主經驗,覺得此制度仍有許多窒礙
難行之處。
當時在主板提到這窒礙難行處,也有板友提出政黑板也是
全站唯一有藍綠雙方陣營顯然對覺得地方。因此有特別板
規應屬合理。
因此忽然靈機一動,想到政黑板接下來的施政方向!也就
是制憲-完全模仿現實,實施
三權分立!
實行辦法:
1.在下一屆板主選舉時,徹底取消現有板規,進行三合一
大選,選舉出「
三位板主、三位立法委員、三位法官」
板主、立委、法官彼此不得兼任。
2.之後也比照現實,每兩年舉行一次三合一大選即可。
3.板主職權如下:
板主擁有最高行政權,為政黑板三位板主。擁有以下權
力:
a.發佈板規
b.舉行賭盤、投票
c.收錄文章到
4.立法委員職責如下:
a.制訂板規(可在政檢板公開制訂過程)
b.當板友對板規有疑慮時,提出解釋
5.
法官,掛名為政黑檢舉板三位板主,職責如下:
a.管理政檢板,退回不合乎檢舉文格式之文章。
b.對於檢舉文,依照板規,做出水桶、劣退之判決。
6.對於各項板友違規,需經由法官判決,板主才能在主板
對板友進行處分。
7.板主在可以在板友明顯違規時做出
緊急處分。
如:超貼、鬧板
但緊急處分後,被處分之板友若認為處分方式不當,得
到政檢板向法官申請重審。
8.若板友對法官做出之判決有疑慮,或認為法官判決效能
過慢,可對法官(政檢板板主)進行申訴。
9.若板主未按照法官之判決做決策(如水桶判決後,24hr
內未執行、或獨斷做出水桶判決),則板友可申訴板主
。
以上,基本上能做到的話,政黑板將成為全PTT唯一實
現
三權分立之民主看板,亦可為其他各板參考之楷模。
--
http://i.imgur.com/2jHN080.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9.31.9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6455721.A.223.html
1F:→ hiraiken: 遇到人治型個人情緒為依歸的怎辦,時間兩年也大有問題Y 02/07 17:08
2F:→ hiraiken: ●現行憲法是五權分立●如何從多人考上判官、專業等因素 02/07 17:17
3F:→ pinkkate: 五權分立就算了吧,全世界沒人在用 02/07 17:57
4F:→ pinkkate: 至於任期只是單純考慮一次要選出九個幹部其實不容易, 02/07 17:59
5F:→ pinkkate: 改兩年可錯開,例如一年選板主,隔年選法官 02/07 17:59
6F:推 hw102050: 政黑的紛擾源自於判決的標準,如果制度無法改善判決標 02/07 18:15
7F:→ hw102050: 準的明確化,權利劃分的再細,判決的那位都會被質疑 02/07 18:15
8F:推 hw102050: 而且ptt站規跟系統不改,這套執行起來會很沒支援 02/07 18:17
9F:→ hiraiken: 先改得過現行憲法,現行三權這句話就成立啊。否則法律已 02/07 18:27
10F:→ hiraiken: 憲法引用有誤的人,意圖影響選舉。要談立法跟改制-.- 02/07 18:30
11F:推 hiraiken: 再從小英團隊就職執政未滿8個月●到處蠻橫強過的風格● 02/07 18:36
12F:→ hiraiken: 更多民意提議說等小英政府學會配套方案這回事再談改制 02/07 18:37
13F:→ pttkakac: 小小政黑板要選那麼多人 你吃飽沒事幹嗎 02/07 18:50
14F:→ hiraiken: 提議增加人數的是誰? 蠻橫民調走低本該健康輪替執政 02/07 20:32
15F:推 slcgboy: 乾脆玩政黨算了 3個版主VS 33委員 應該是走全投票比例制 02/07 21:10
16F:推 slcgboy: 考量個人與團體的比例鬧不完 所以要弄就是全比例 02/07 21:13
17F:推 slcgboy: 以上也是一起瘋XDDDD 02/07 21:13
18F:推 julianscorpi: 你這樣設計,誰要當版主啊XD 02/07 21:19
19F:→ godispower: 反正現在做版主也是屎缺,我倒滿讚同來玩玩看,給死魚 02/07 21:52
20F:→ godispower: 一席立委好了,看他服務眾人的心如此強烈... 02/07 21:52
21F:→ pinkkate: 其實真的玩這種制度 痛苦的是法官啊XD...板主就說按法官 02/07 22:18
22F:→ pinkkate: 判決 我也沒辦法 去跟法官說就行 02/07 22:18
23F:推 hw102050: 那問題還是存在咩 只是從板主換成判決那位 02/07 22:21
24F:→ hw102050: 如果站方願意支援 還有推動的可行性 不過嘛... 02/07 22:22
25F:→ pinkkate: 若從站方觀點 從一些事件 我覺得小組長希望板皇制 比照 02/07 22:49
26F:→ pinkkate: PTT各大看板一樣 02/07 22:50
27F:推 hw102050: 差不多 ... 02/07 23:16
28F:→ milk7763: 百人小版,一天文章才幾篇,有這個必要嗎? 02/08 10:26
29F:→ goetze: 版主作不好拉下臺而已,搞一堆制度搞死自己罷了 02/08 10:43
30F:→ goetze: 明明作不對用一堆理由上下叫相賊,制度寫再多都沒用啦 02/08 10:45
31F:→ hw102050: 幫哭哭歐,你想拉下台可以開罷免咩 02/08 13:48
32F:推 budalearning: 不用制憲 想辦法對付那些沒事找事鬧的就可以了 02/08 18:41
33F:推 r13974682: 說真的...太麻煩 02/08 20:47
34F:→ goetze: 噗!護航一個多次違法的版主,還說別人哭,這真有趣 02/09 07:13
35F:→ hw102050: 阿就你講的根本胡扯,要不然怎麼上訴到小組群組都聽到你 02/09 08:57
36F:→ hw102050: 崩潰勒~ 02/09 08:57
37F:→ PerfectBlue: 果然是當過小組長的人,很知道怎麼把版主的權限討回 02/10 15:07
38F:→ PerfectBlue: G某幹嘛跟這些人認真,政黑他們要送給他們啊 我還忙 02/10 15:08
39F:→ PerfectBlue: 著賺錢準備投資移民,用腳投票了XD 政黑也是啊 02/10 15:08
40F:→ PerfectBlue: 留給那些人當作他們心的PUBILIC_ISSUE一言堂PART.4 02/10 15:09
41F:→ PerfectBlue: 反正台海真的打起來了也不是那些替代役男在前線送死 02/10 15:10
42F:→ PerfectBlue: 也難怪某些人嘴把說得滿嘴 真的亂起來也不甘他屁事 02/10 15:12
43F:→ PerfectBlue: 最好笑的就是看到某Y小組分身H某這些當年高喊限縮版 02/10 15:13
44F:→ PerfectBlue: 主權力的人 自己當上又要改回去的那種雙重標準嘴臉 02/10 15:13
45F:→ PerfectBlue: 套句比較難聽點的話 幾年前政黑還是藍的也被酸百餘人 02/10 15:17
46F:→ PerfectBlue: 小版 換了現在這群上來不還是這樣XD 02/10 15:17
47F:→ hw102050: 樓上你哪位? 02/10 18:22
48F:推 hw102050: 是限縮啦,權利金比s小多了,眼睛是好東西,建議看看板規 02/10 18:24
49F:→ hw102050: 歐 02/10 18:24
50F:→ goetze: 胡扯?我的檢舉除了不處理版務案哪一項不成立?胡扯? 02/10 20:49
51F:→ goetze: 罪證確鑿搞到小組長的避重就輕,如你這種人只能旁邊叫跳還 02/10 20:50
52F:→ goetze: 一個自都無法面對他的違規,說別人胡扯???哈! 02/10 20:51
53F:→ goetze: 去看看你最新的叫跳,有一個字面對我的質疑了嗎? 02/10 20:52
54F:→ goetze: 一個護航到發明版主調權的前版主,才是扯到不行 02/10 20:53
55F:推 hw102050: 「哪一項不成立?」 我看看歐... 02/10 21:27
57F:推 hw102050: #1OIGLwJY 2案等待中 生活群組的 02/10 21:31
58F:→ hw102050: 幫QQ歐 每個判決都不如你意 讓你悲憤難過想哭 02/10 21:33
59F:推 hw102050: 至於板主調查啥的 好像被群組認可是合法的耶 哈哈 02/10 21:38
60F:推 Miule: 正好就是被核終PI鬧走一群人才來政黑翻轉的,自作孽怪誰 02/14 10:26
61F:→ goetze: 噗!人要丟臉莫過如此!這種前版主真是讓人大眼界了 02/14 17:28
62F:→ goetze: 我請問~我在心情小組的檢舉~有幾項是無罪判決? 02/14 17:29
63F:→ goetze: 不如我意沒錯呀~除了不處理版務案,哪一項版主是沒罪的? 02/14 17:31
64F:→ goetze: 至於你那怪糗的板主調查權就不要再提了~ 02/14 17:32
65F:→ goetze: 上下加相賊的把刑度減輕,還拿出說嘴~ 02/14 17:33
66F:→ goetze: 天保佑你不是版主了~阿彌陀佛 02/14 17:33
67F:→ goetze: 一個前板主連版主有沒違規都搞不清楚~哈!我的老天鵝呀 02/14 17:34
68F:→ HellKitty: G大 裝睡的人叫不醒的拉 02/14 18:29
69F:推 hw102050: 有幾個不成立歐 大概過半檢舉吧 02/14 19:01
70F:→ hw102050: 我本來是抱著看笑話的心,不過g這樣不斷撞牆,我都轉為 02/14 19:02
71F:→ hw102050: 同情了QQ 02/14 19:02
72F:→ Miule: 拼命搞檢舉戰想在PTT製造地盤的正好就是KMTer啊 02/14 20:29
73F:→ HellKitty: G大有那種衝破獨裁體制的熱血阿 HW可沒資格說嘴吧 02/15 12:18
74F:推 hw102050: 我突破一次啦,接下來革命換你們囉 呵呵 02/15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