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OOweduX (HatePolitics) yisdl
時間Wed Dec 28 22:31:22 2016
一、檢舉人ID:DICB
二、被檢舉人ID: yisdl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yisdl版友在
#1OOweduX推文中叫本人去吃腳尾飯!
根據民俗腳尾飯是死人吃的, yisdl是叫我去死去吃腳尾飯?
還是本人平常都吃死人飯?
yisdl: 戰嬸你可以吃腳尾飯 不一定要吃剩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25.8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82935485.A.A81.html
1F:推 kim: 受理 請Y板友24小時內可以抗辯 12/29 00:18
2F:→ yisdl: 本人的抗辯如下 1. 本人並未指名誰是戰嬸。2. 本人僅提供 12/29 12:16
3F:→ yisdl: 戰嬸另一個剩飯外的食物選擇,並未指稱誰是死者。也未指稱 12/29 12:16
4F:→ yisdl: 誰平日都吃死人飯,這也是過度猜測與臆想。 12/29 12:16
5F:推 kim: 審判開始,本人意見違規。理由:1,戰嬸一詞仍有意指DICB 01/04 11:21
6F:推 kim: 不會因為你用諧音字就可以代稱另一人 01/04 11:22
7F:推 kim: 2,叫人吃腳尾飯也有辱罵人之嫌,經濟來源穩定的正常人 01/04 11:24
8F:推 kim: 不會去吃腳尾飯。本人宣判完成,接下來請N大 01/04 11:24
9F:推 kim: 其他人請勿再推文 01/04 11:25
10F:推 Neptunium: 意見:違規,腳尾飯屬死人飯,有辱罵之嫌。 01/06 00:06
11F:推 kim: 水桶一個月 結案 01/10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