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hsiutsai (十萬火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多篇文章 huzhou 政黑板規4-3
時間Mon Jun 6 19:33:43 2016
一、檢舉人ID: chenhsiutsai
二、被檢舉人ID: huzhou
三、違反板規:
第四章 退文篇:
3.惡意攻擊、謾罵、引戰、廣告、拍賣等尋求個人利益之情形,
一律退文。
(惡意攻擊、謾罵、引戰,不受理檢舉的條件與3-1相同。)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NLL1YP2 (HatePolitics)
#1NLGvrj7 (HatePolitics)
#1NLFk9mF (HatePolitics)
#1NL5IUtL (HatePolitics)
#1NKgLl7y (HatePolitics)
只取時間最近的五篇
說明:
政黑板規開宗明義寫到:
第一章 總則
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既然簽名檔也算是文章主體的一部分,即構成4-3的要素,"文章內含廣告,尋求個人利益"
且作者都已經大剌剌寫了:
邀稿請聯系郵箱:
[email protected] by 姬文
這不是廣告甚麼是廣告?
廣告不一定都在尋求錢的利益,舉個例,知名度算不算利益?
此人每篇文章文末都有註記,政檢版有言,採一罪一罰
應處七日內總文章數量的退文
--
1F:→ therookie: 因為綠營很愛看電視 但我跟你講白的 北連中胡11/28 23:20
2F:→ therookie: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11/28 23:31
3F:→ therookie: 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退潮之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11/28 23:32
4F:→ therookie: 不用多久了 再18個小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11/28 23:35
作者 therookie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心情] 請容我承認失敗與無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68.13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65212831.A.33D.html
5F:→ huzhou: 都已經判了啊。。。。重復檢舉 06/09 13:46
6F:→ huzhou: 參見1776 06/09 13:46
┌─────────────────────────────────────┐
│ 文章代碼(AID):
#1NJWMOfI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NJTC6eV huzhou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64731032.A.A5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7F:→ huzhou: 很明顯我這個鏈接是為了宣傳自己非商業性質的部落格06/03 18:54
沒人說你收錢阿 你這麼急著澄清...莫非此地無銀三百兩?
重點在於廣告二字 你推文自都說宣傳自己的部落格了阿 這不是廣告甚麼才是廣告?
剛好 你都自己承認是廣告了 那就等版主處理囉
※ 編輯: chenhsiutsai (111.240.192.161), 06/09/2016 19:38:47
8F:→ huzhou: 版主已經宣判處理了 你重復檢舉是何道理 06/09 21:16
9F:→ huzhou: 他推文中有暗指我收費 你都不看嗎 06/09 21:18
10F:→ huzhou: 檢舉之前要厘清事實,不要誣告 這很難嗎? 06/09 21:18
11F:→ chenhsiutsai: 我有說你收費嘛? 我完全沒提到喔 我只說那是"廣告" 06/09 21:20
12F:→ chenhsiutsai: 請勿轉移焦點阿 06/09 21:20
13F:→ huzhou: 那你說我此地無銀三百兩? 哎,話都你在說啊 06/09 21:22
14F:→ huzhou: 然後又說我轉移話題 真的 你的邏輯真霸道啊 06/09 21:22
15F:→ huzhou: 版主已經討論出 說 不構成 你重復檢舉 有意思嗎 06/09 21:23
16F:→ chenhsiutsai: 沒關係囉 反正你都強調是"非商業性職廣告"那就等版 06/09 21:24
17F:→ chenhsiutsai: 主群判決囉 06/09 21:25
18F:推 huzhou: 版主群已經判決啊 你都不看嗎?我看看有沒有版規規定不能 06/09 21:26
19F:→ huzhou: 重復檢舉的 06/09 21:26
20F:推 pinkkate: ====判定未達違規標準==== 06/12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