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M_td2gl 政黑版三位版主 政黑版規七-1
時間Fri Apr 8 01:16:22 2016
一、檢舉人ID:AskWhat
二、被檢舉人ID:pinkkate/Neptunium/diefishfish
三、違反板規:
第八章 板主規範
1.
板主規範為
板主自律之規範,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章
如修改,應公佈並置底修改後版規,並
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
違者修改無效。
四、具體證據:
依據
原 政治黑特板板規_20150817_V2.1
第七章 板主規範
1.
板主規範為
板主自律之規範,與板主權限相關皆須明定於此章
如修改,應公佈並置底修改後版規,
並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
違者修改無效。
pinkkate/Neptunium/diefishfish三位版主在參選版主時,均
表達願意遵守
政黑版規第七章『所有』條文。
然現行政黑版規卻取消原政黑版規七-6,即如下所示:
--
6.
板主對於
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
被動處理,
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
重點:
修改第七章有關版主自律之規範,除了要三位版主有共識外,還需要耗時為
期七天的投票表決,違反者,修改無效,明白地說,
修改第七章任何一條規
定,
都要公投。
如今三位版主逕自刪除政黑版規七-6,卻無舉辦投票,讓版友決定是否同意
三位版主取消政黑版規七-6,已然違反
自己當初的參選政見,並違反
原政黑
版規七-1之規定,故修改(刪除)原政黑版規七-6,應屬無效。
如下二篇水桶公告,在無人檢舉的情況下,diefishfish版主不應主動處理,
判決亦應無效。
--
#1N1dF9j1 (HatePolitics)
#1N1e35eR (HatePolitics)
--
懇請三位版主依照原政黑版規七-1之規定來修改七-6,在未修改之前,請先
恢復
原政黑版規七-6,並取消上述二個判決(當然有人補檢舉,那版主就可
以被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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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nkkate: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4/08 13:08
1F:→ pinkkate: 板主群討論處理中 04/08 13:11
3F:→ AskWhat: 群組長時,群組長所認定的違規態樣 第2、3點,修改第七章 04/08 21:08
4F:→ AskWhat: 沒有公投,算違規可以申訴;違反自己要遵守第七章規定的 04/08 21:09
5F:→ AskWhat: 政見,算違規,可以申訴。 04/08 21:09
※ AskWhat: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09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