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st (邁向下一階段的人生)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板規第三章
時間Mon Jul 6 22:36:01 2015
目前政黑板規3-3:
第三章 言語攻擊規範
3.禁止攻擊特定對象(如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暱稱/代稱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因當初設立板規時過渡版主jobli已開放噓文,請問版主,
"針對特定ID、於一篇或多篇該ID之文章中大量無理由之噓文"是否符合上述版規3-3規範?
雖然在下潛水已久(前一篇文章已是3月),但一直都還是有在看文章
自從開放噓文後,版上部分ID明顯受到上述的對待
甚或有版友在推文中直接點名"這個ID的文章看到就噓"
比如
#1LcebZ2r下面推文就有類似情形
如針對文章內容討論也就罷了
針對特定ID、對人不對事的連噓已經不是討論,而是明顯的網路霸凌
為維護討論風氣,建議版主應針對這種"點名ID、看到就噓"的行為進行管制
一方面可避免助長網路霸凌行為,另一方面也避免訟棍藉機釣魚
一點意見,提供版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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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67.16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36193365.A.2CD.html
※ 編輯: Chest (111.250.67.165), 07/06/2015 22:37:37
1F:推 diefishfish: 感謝您的提議。隨著選舉日益接近,板上對立情勢勢必 07/06 22:54
2F:推 diefishfish: 升高,與時俱進的板規,將會是板主群努力的方向與目 07/06 22:54
3F:推 diefishfish: 標。 07/06 22:54
※ diefishfish: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06 23:00
4F:推 Uizmp: 就算沒噓文的時代, 一樣會有大量的這類推文啊.. 07/07 07:02
5F:→ noabstersion: 不認為需要限制推噓 07/07 10:45
6F:→ noabstersion: 並且某些ID天生就想引戰,在心情小組下發洩情緒為正 07/07 10:46
7F:→ noabstersion: 常使用版面行為 07/07 10:46
8F:→ noabstersion: 連噓或連推只是表達情緒的一種方式 07/07 10:47
9F:→ noabstersion: 在實際上也不會對該id所連結的現實人物發生任何危害 07/07 10:48
10F:→ noabstersion: 在這裡加上限制,版主將陷入需要評定何謂網路霸凌的 07/07 10:49
11F:→ noabstersion: 心證認定困境 07/07 10:50
12F:→ noabstersion: setzer執政末期就是大量的自由心證判斷造成判決爭議 07/07 10:51
13F:→ noabstersion: 以上 給版主的建議 07/07 10:52
14F:→ r13974682: 按二沒有錯 07/07 12:28
15F:推 Miule: 那不直接噓ID,直接貼該ID在本板的可笑言論連結/文章代碼? 07/11 12:51
16F:→ Miule: 針對同一ID的前後言行矛盾,跳針已經被駁倒的言論, 07/11 12:53
17F:→ Miule: 引用其言論用噓文駁斥,這樣也算霸凌? 07/11 12:54
18F:→ elzohar: 按2是犯法喔? 07/14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