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oLadies (HelloLadies)
站內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fant1408 #1LSpNI_j 判決
時間Sun Jun 7 21:32:21 2015
一、申訴人ID:helloladies
二、判決板主ID:fant1408
三、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代碼:
┌─────────────────────────────────────┐
│ 文章代碼(AID):
#1LSpNI_j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LSocrAi hw1020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33613778.A.FE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410 m10 6/07 HelloLadies □ [檢舉]
#1LSocrAi hw102050 7-2
四、申訴訴求︰
1.請板主依照7-2判處hw102050警告一次
五、申訴抗辯:
理由一:板規明顯規定,與板無務無關者發文推文違者1.口頭警告 2.後依顧我者水桶七日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與第四章之管理辦法,
且政檢版限討論版務相關,違者經口頭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
理由二:fant1408又開始"自行補完"政黑板規適用於防止證檢板務運作受到干擾
(板規可沒有提到位防止證檢板板務受到運作干擾等字樣)
fant1408又開始用自己的想法"補完"板規喔,小組長不是第一次告訴政黑板主
所有的規犯都必須明定於板規而不可過度自我補完擴張
所以以下FANT1408板主判決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推 Fant1408: 判決:檢舉不成立!本條係用於防止政檢版務運作受到干擾 06/07 02:24
推 Fant1408: 故經警告後仍繼續從事無關發言方處分 06/07 02:25
推 Fant1408: 就本檢舉案而已 既然hw102050尚未收到警告 也無繼續 06/07 02:26
推 Fant1408: 發表無關版務言論而影響版務運作 故檢舉案不成立 06/07 02:27
理由三:hw102050 雖為政黑板主 再自己明確違反7-2以後 FANT1408不但不出面阻止
在被HW檢舉後又變相護航用板主質權裁判不成立 令人心寒
板主違反板規應該與板友同罪 板主看到違反板規是應該依規定判決而不是
依內心見解替其它板主違規是向開拖罪名
FANT甚至也在同一篇推文違反7-2(此案另外檢舉)兩個板主都違反7-2卻又不敢面對
難到不是板主私相授受互相護航?
希望板主能依照板規 本來這條違規板主就應該"主動警告"都沒警告了,還要本座
發檢舉文後,仍就不依照板規警告HW102050違反7-2事宜,如果板主任為自己沒錯?
請直接否定本申訴,讓小組長來裁決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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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一生只愛一個女人,這没出息,但我多希望你是這樣的人。
沙拉紀念日.俵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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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oLadies: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6/08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