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BallZ (七龍珠Z)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LR6n0UE appoo 第四章板規
時間Wed Jun 3 21:29:32 2015
一、檢舉人ID:
dragonballz
二、被檢舉人ID:
appoo
三、違反板規:
第四章 個資保護規範
判決準則:
※個資為自然人之姓名生日/教育職業/生理/前科/聯絡方式/社會與網路活動
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社群網站SNS、BBS等)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禁止使用圖片/連結/暱稱/關鍵字等引誘他人搜尋個資且能連結特定ID之行為,
且特定ID於Ptt它版所公佈之個資,亦受此章保護
※若經媒體披露/本人於政黑版公佈之資料,則不在此限
本章罰則與禁止項目︰
1.本版禁止公佈個資及連結特定ID之行為,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若遭公佈之個資,能致當事人現實/私領域/網路受到騷擾或疑慮者,板主應刪除之
3.禁止轉錄它版有特定ID個資之文章,文章板主應刪除之
4.禁止謠言假造特定ID個資,若遭檢舉通知到案說明48hr內,無法舉證佐證,視同違規
5.政治人物不受此章保護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LR6n0UE
1F:→ appoo: 恐同症(政黑)大vs甲甲(八卦)06/01 22:44
2F:→ appoo: 不過對於恐同症我還是只給噓,你們太不自然了06/01 22:55
3F:噓 appoo: 又一個恐同症基督徒來了XD06/01 23:13
4F:→ appoo: 我政黑待的比你就好嗎…是恐同症終於蔓延到政黑來啦06/01 22:46
5F:噓 appoo: 我發現dragonballz首次承認自己的是基督徒耶XD06/02 13:39
6F:→ appoo: 果然基督徒很多恐同症06/02 13:40
本人按照規則,參加政黑板所舉辦的活動
卻在底下被該名使用者
不斷攻擊冠上"恐同症基督徒"之名稱
認為該使用者違反板規第四章尤其以第4條
4.禁止謠言假造特定ID個資
汙衊造謠攻擊本人的個資以及生理,尤其生理個資受到攻擊造謠
因此檢舉
謝謝版主群,費心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84.25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33338176.A.1EC.html
(hw102050 刪除 hw102050 的推文: 時間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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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102050 刪除 hw102050 的推文: 時間打錯)
7F:推 hw102050: =====請 appoo 進行推文抗辯舉證===== 06/03 21:33
8F:→ hw102050: =====抗辯截至時間為20150605_2145==== 06/03 21:33
9F:→ hw102050: ※請抗辯者針對違規項目進行解釋/抗辯,以利板主審判※ 06/03 21:33
※ 編輯: DragonBallZ (111.80.84.253), 06/03/2015 21:34:31
10F:推 appoo: 板規寫明了個資為"可以識別個人的資料" 06/04 16:18
11F:→ appoo: 恐同症基督徒,並沒有包含任何可以識別個人的資料 06/04 16:19
12F:→ appoo: 我指該人為恐同基督徒,單純由該人對同志運動相關發文內容 06/04 16:20
13F:→ appoo: 所判斷 06/04 16:20
14F:→ appoo: 他是種行為的描述,不包含任何指認個人的標的 06/04 16:21
15F:→ appoo: 事實上,我稱呼過很多人為恐同基督徒 06/04 16:21
17F:→ appoo: 我也稱呼startwinkle為恐同基督徒 06/04 16:23
18F:→ appoo: 若恐同基督徒這五個字能識別個人資料,那startwinkle 06/04 16:23
19F:→ appoo: 和dragonballz 是同一個人嗎? 06/04 16:24
20F:→ appoo: 噓 appoo: 又一個恐同症基督徒來了XD 06/04 16:25
21F:→ appoo: dragonballz文中的證據,其實不是指他 06/04 16:25
你不是講我
那何來"又"一個
另外還說 "恐同症蔓延"到政黑來囉~~ 那時候你指的startwinkle根本還沒來推文呢XD
順便補上
22F:噓 appoo: 我發現dragonballz首次承認自己的是基督徒耶XD06/02 13:39
23F:→ appoo: 果然基督徒很多恐同症06/02 13:40
敢說敢當不是很好嗎@@
衷心期盼,某族群這種攻擊人的行為,可以越來越少
24F:→ appoo: 而是指startwinkle 06/04 16:26
25F:推 appoo: "恐同基督徒" 這五個字,乃是描述基於錯誤理由在板上 06/04 16:28
26F:→ appoo: 攻擊同志運動的人 06/04 16:29
27F:→ appoo: 例如,政黑時常稱某某為689、426、9.2 之類的 06/04 16:30
28F:→ appoo: 這些字詞的使用,不包含任何的個資 06/04 16:31
29F:→ appoo: 這些名詞的使用,並不是說你2012年投給馬英九、是中國人 06/04 16:32
30F:→ appoo: 、在某一次TVBS民調中說自己支持馬英九 06/04 16:33
31F:→ appoo: 而是在描述害台灣停滯的罪人們、非台灣人、無腦馬迷 06/04 16:34
32F:→ appoo: 如果有一個被稱為689的,跑出來檢舉說"造謠個資" 06/04 16:35
33F:→ appoo: 因為他2012年沒投給馬英九 06/04 16:35
34F:→ appoo: 這豈不是很荒謬嗎? 06/04 16:35
36F:→ appoo: 我在推文也表示了,我完全不知道dragonballz在他的 06/04 16:36
37F:→ appoo: 自然人身分中是不是基督徒~ 06/04 16:36
38F:→ appoo: 我是根據他沒有好理由卻反同運的行為進行描述 06/04 16:38
※ 編輯: DragonBallZ (42.70.98.84), 06/04/2015 16:48:09
39F:→ appoo: 所以對於dragonballz對我的檢舉,我的回應簡短如下 06/04 16:39
40F:→ appoo: 1. 稱呼他為恐同基督徒,不包含任何的個人資料 06/04 16:40
41F:→ appoo: 任何使用者皆無法靠著"恐同基督徒"連結至dragonballz的 06/04 16:40
42F:→ appoo: 自然人身分,如同我們稱呼人為689、609、9.2 06/04 16:41
43F:→ appoo: 因此不符合"禁止謠言假造特定ID個資" 的要件 06/04 16:42
44F:→ appoo: 2. 恐同基督徒,這項描述,不是謠言、也不是假造 06/04 16:42
45F:→ appoo: 而是我根據dragonballz發言 而形成的判斷 06/04 16:43
46F:→ appoo: 或許我判斷錯誤,或許我判斷對了 06/04 16:43
47F:→ appoo: 就像拿ip 來判斷OO是不是南投人 06/04 16:44
48F:→ appoo: 很可能他只是用跳板,但不會因為真實世界中他不是南投人 06/04 16:44
49F:→ appoo: 就判斷"說他是南投人" 就是假造、謠言吧~ 06/04 16:45
50F:→ appoo: 以上請板主明鑑 06/04 16:45
51F:→ appoo: 所以dragonballz你也同意你跟startwinkle不是同個人嗎~ 06/04 17:04
52F:→ appoo: 那只是再再的證明"恐同基督徒"這五個字根本就不是個資 06/04 17:04
53F:→ appoo: 而是通用的描述罷了 06/04 17:04
54F:→ appoo: dragonballz,你這恐同基督徒真的是難以理喻 06/04 17:05
55F:→ appoo: 我再解釋清楚一點,恐同基督徒就等同"肥宅" 06/04 17:07
56F:→ appoo: 你說我是肥宅,是絕對沒有洩漏個人資料der 06/04 17:07
57F:→ appoo: 而且我又瘦又帥,也不會構成假造個資 06/04 17:07
58F:→ appoo: 懂? 06/04 17:08
59F:→ Miule: 把「恐」改成「反」同樣能表達立場認定如何? 06/05 17:32
60F:→ Miule: 我是認為恐懼症這種病只有醫師才能認定 06/05 17:33
61F:推 appoo: 恐同症,是翻譯自英文的homophobia,phobia字根的中文正式 06/05 19:25
62F:→ appoo: 翻譯都是恐x症或xx恐懼症 06/05 19:25
63F:→ appoo: 當然不是所有的恐懼症都是精神疾病 06/05 19:25
64F:→ appoo: 如同我再另外一篇講過的,美國精神診斷手冊,並沒有將恐同 06/05 19:26
65F:→ appoo: 症列入 06/05 19:26
66F:→ appoo: 你說要改成反同,反而是翻譯上的誤區 06/05 19:27
67F:推 hw102050: ---------------------------------------------------- 06/05 21:31
68F:→ hw102050: 判決:水桶35天 根據板規4-4,禁止假造特定ID個資 06/05 21:32
69F:→ hw102050: 此案 被檢舉人假造 檢舉人之生理個資 06/05 21:32
70F:→ hw102050: 據稱懷有恐同症,且提不出 檢舉人於政黑 06/05 21:33
71F:→ hw102050: 自承之證據 06/05 21:33
72F:→ hw102050: 另~板規規定 只有政黑發言才具有證據力 06/05 21:34
73F:→ hw102050: 故他板發言/行為,並不能作為證據,且 06/05 21:34
74F:→ hw102050: 板主亦不希望將他板恩怨帶回政黑繼續 06/05 21:35
75F:→ hw102050: 據上述 做此判決 20150605_2135 done 06/05 21:35
76F:→ appoo: 不能服氣啊,恐同症並非生理個資 06/05 21:41
77F:→ DragonBallZ: 謝謝版主們公正的判決,辛苦版主群了 <(_ _)> 06/05 21:44
78F:→ DragonBallZ: 繼女版後又一個水桶wwwwwwww 06/05 21:44
79F:→ DragonBallZ: 就說了,某版可能有同志版主放任某些人攻擊宗教,抹黑 06/05 21:44
80F:→ DragonBallZ: 別人恐同不會受到板規制裁,但其他版是有公平正義的XD 06/05 21:45
81F:→ DragonBallZ: 離開某版後接二連三的被水桶就是很好的例子XD 06/05 21:46
82F:推 appoo: 我會繼續申訴的,不會讓DragonBallZ 這個恐同基督徒 06/05 21:46
83F:→ appoo: 繼續散播錯誤的觀念~ 06/05 21:47
84F:推 stratford: 此例一出,我看連說某某某有懼高症或密集恐懼症也不行 06/05 21:49
85F:→ stratford: 了,好個「生理個資」呀 06/05 21:50
86F:推 hw102050: 我會繼續接受你的申訴案 這是你的權力 06/05 21:51
87F:→ hw102050: 另外~說某有懼高症或密集恐懼症 跟政黑無關阿… 06/05 21:52
88F:→ hw102050: 也希望往後勿把他板恩怨帶回政黑Orz 板主難為阿 06/05 21:52
89F:推 appoo: 我深深替板主的未來感到不安 06/05 21:53
90F:→ appoo: 我已經可以預料被稱呼為9.2和689的人可以上來檢舉假造個資 06/05 21:53
91F:→ appoo: 只要他們從未在政黑公開自己有接受過TVBS民調電話 06/05 21:54
92F:→ appoo: 或者2012年投過馬英九 06/05 21:54
93F:→ appoo: 照hw的標準就是假造個資 06/05 21:55
94F:→ DragonBallZ: 板規就說政治族群議題不在板規範為內了 ╮(╯◇╰)╭ 06/05 21:55
95F:→ appoo: 更別提黨工跟朝偉之類的用字了了 ~ 06/05 21:56
96F:→ appoo: 沒有喔~ 第四章個資條款沒有排除政治族群 06/05 21:57
97F:→ hw102050: 說實在我不知道609/9.2要怎麼分類到個資的分類? 06/05 21:58
98F:→ appoo: 投票跟接受民調是社會行為個資 06/05 21:59
99F:→ appoo: 609是2012投票給小英的代稱啊~ 06/05 21:59
100F:推 stratford: 政治傾向不算個資,恐同與否卻算是個資? 06/05 21:59
101F:→ appoo: 9.2%更是 TVBS 某次民調中支持馬英九的百分比 06/05 22:00
102F:→ appoo: 我是很擔心啊~ 板喵你這樣的標準真的大丈夫嗎? 06/05 22:00
103F:→ stratford: 政治傾向不算個資,恐同與否卻算是個資?有請板喵回答 06/05 22:01
104F:→ hw102050: 那不是社會活動阿= = 除非你賴人家說參與過民調 06/05 22:01
105F:→ appoo: 如果恐同是個資,那政治傾向怎麼不會是個資啊... 06/05 22:01
106F:→ appoo: 投票跟接受民調怎麼不會是社會活動... 06/05 22:02
107F:→ hw102050: 那才是活動 609光看字面可沒什麼社會活動 06/05 22:02
108F:→ appoo: 609就是2012投給小英的代稱吼 06/05 22:02
109F:推 hw102050: 你自己都說是代稱了 就已經脫離社會活動 06/05 22:03
110F:→ hw102050: 應該是這樣說啦 這些延伸的板主群都會盡量避免趣延伸 06/05 22:03
111F:→ hw102050: 免得越判越超過~= =|| 06/05 22:03
112F:→ appoo: nono~ 代稱為何就會脫離社會活動? 06/05 22:03
113F:→ hw102050: 當然我也能理解你的不爽 所以你申訴會接受 06/05 22:04
114F:→ appoo: 恐同症也是是指對同性戀者的排斥,包括厭惡、仇恨、偏見和 06/05 22:04
115F:→ appoo: 歧視的代稱 06/05 22:04
116F:推 stratford: 為何代稱就會脫離社會活動? 06/05 22:04
117F:→ appoo: 我是沒有不爽啦,只是挺意外你給自己找的麻煩 06/05 22:04
118F:→ hw102050: 也還有小組長可以還你清白~ 06/05 22:04
119F:→ hw102050: 我是609 這代表:我是吱吱/DPPer/支持蔡英文 06/05 22:05
120F:→ hw102050: 但未必代表我曾經去投過票這社會行為 06/05 22:05
121F:→ appoo: 所以我有恐同症 06/05 22:05
122F:→ appoo: 也代表我有對同性戀者的排斥,包括厭惡、仇恨、偏見和歧視 06/05 22:06
123F:→ hw102050: 希望這解釋 你能接受Orz 06/05 22:06
124F:→ appoo: 首先,DPPer 是個資 06/05 22:06
125F:→ appoo: 因為你要有黨證才會是DPPer 06/05 22:06
126F:→ appoo: 609的起源就是投給小英的代稱 06/05 22:07
127F:推 stratford: 推609就是投給蔡英文的代稱,但然有進行過投票此項社會 06/05 22:08
128F:→ stratford: 行為 06/05 22:08
129F:→ stratford: 當 06/05 22:08
※ appoo: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6/09 23:52
130F:推 hw102050: -- 06/10 22:09
131F:→ hw102050: 根據組務判決 #1LU3lftU 水桶撤銷 06/10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