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wyo (光子郎)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政黑版規應該再增加一條
時間Mon Mar 23 09:18:58 2015
政黑版 版規太過繁雜 漏洞百出 導致申述連連
版主應想辦法解決此問題 我在電蝦版 看到一條版規蠻適合的
供版主參考 建議可增加這條 減少爭議
五、自由處分
1. 其他違反法律、站規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2. 其他版規雖未規範但版主認為有必要處置者:由版主視情節輕重處分之
如此一來 版規明文規定 就不怕有人在說版主雙重標準
有爭議之判決 均可引用此版規 大家都開心
電蝦版主有用此條版規桶過人 版上一片叫好叫座 由此可知此版規是符合大眾期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2.185.2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27073543.A.E51.html
※ 編輯: powyo (210.62.185.25), 03/23/2015 09:22:36
1F:推 foolwind: 本人認為政黑板規應該就只有這條的存在 其他應該廢除 03/23 09:32
2F:推 billliu14: 附議樓上 03/23 09:39
3F:推 tosay: 我覺得這條"其他版規雖未規範但版主認為有必要處置者" 03/23 09:41
4F:→ tosay: 真是太有~~~~~才了..對吧,這樣也不用爭了 03/23 09:41
5F:推 noabstersion: 皇帝條款 XD 03/23 11:54
6F:推 hw102050: 其實我覺得只要有一條即可 03/23 12:01
7F:→ hw102050: 「朕沒給得~你不能要~」 多好你看 03/23 12:02
8F:推 MadeInChina: 等等。現在板規處置與上述有何不同? 03/23 12:26
9F:→ powyo: 不同在於沒有明文規定阿 白紙黑字寫明 就沒爭議了阿 03/23 13:09
10F:→ powyo: 這樣就可以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了 03/23 13:09
11F:推 andy02: 電蝦版那個 = =幹脆直接說沒有版規 一切我自己認定就好 03/23 22:41
12F:→ ironct: 附議 03/2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