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zer (setzer)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KymRSxH hw102050 政黑板規3-3-a
時間Thu Mar 5 22:24:47 2015
一、檢舉人ID: setzer
二、被檢舉人ID: hw102050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發文者禁止事項。
a.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作為爭吵之用或
使用試圖引戰之簽名檔(客觀上可知針對
何一ID者)。違反者處以水桶15~180天。
(利用他人推文作為簽名檔之行為請向站方檢舉,板務層級不受理)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hw102050 於
#1KymRSxH (HateP_Picket) 使用之簽名檔
點名本人id試圖引戰 故依政檢板規6-3 檢舉違反政黑板規3-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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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7.5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25565491.A.252.html
※ 編輯: setzer (220.136.57.59), 03/05/2015 22:25:04
1F:推 hw102050: 簽名檔只是節錄 組務判決文中一小段 何來引戰之有? 03/06 00:36
2F:→ hw102050: 如果引用非法 應是由組務長提出申訴於法務版 03/06 00:38
3F:推 hw102050: 而「引戰」 只不過是有人見「事實」 對我的過度揣測罷了 03/06 00:58
4F:→ hw102050: 引用「事實」 其原意並非引戰 亦無挑釁 03/06 00:58
5F:推 Enter1942: hw102050 違反政黑板規3-3-a 查前科兩次 水桶45天 03/08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