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setzer #1KUJTtym 判決
時間Sun Nov 30 01:50:34 2014
說明:
(一)
請板主解釋一下版規 5-2
2.板務建議文應發表於HateP_Picket政黑檢舉板。
於看板討論板務者水桶30~360天並退文處分。
其版規定義與罰則的適用範圍
與是否可應用於
#1KUJTtym之案例
及二次犯水桶累計的算法
(二)
請板主解釋一下現在水桶是否都不用公告於政檢版?
只須推文內推文即可,無須解釋?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42.10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417283437.A.850.html
1F:→ hw102050: 版主大大快解釋一下你的標準吧 11/30 14:52
2F:推 setzer: 1.使用者於政黑板連續推文質疑板主的水桶動作屬於討論板務 12/02 21:02
3F:→ setzer: 的範圍 12/02 21:02
5F:→ setzer: 數倍增違反之板規最低水桶天日 直至最高水桶天日為限 12/02 21:06
6F:→ setzer: 3.若對水桶有其他疑問 可直接申訴與板主溝通 12/02 21:07
7F:推 setzer: hw102050 違反政檢板規4-5 申訴文推文 水桶10日 12/02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