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liu1217 (魚先生)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申訴案應該與檢舉案一起計算
時間Thu Apr 17 17:29:25 2014
板規第三章裡有一條
7.檢舉人若10天內有兩項以上(含兩項)檢舉案由板主判決不成立或被檢舉人不違規,
視為濫用檢舉,處以水桶10~365天之處分。
我看到有些綠腦檢舉不成就申訴,申訴一次不成再申訴,申訴再不成又再申訴,永
遠無限跳針,沒完沒了,這個版是給綠腦這樣玩的嗎? 這個漏洞應該修正了吧??
申訴一次不過就應該視為濫用檢舉了,不然我待會也來玩啊,我一定把綠腦申訴到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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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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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myliu1217 (123.241.179.7), 04/17/2014 17:31:44
1F:推 hoyunxian:同意,不過要小心真這樣做大概版主又得去組務說明了... 04/17 20:21
2F:→ hoyunxian:某些人在這邊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就一直到組務找版主麻煩 04/17 20:22
3F:推 whisp1222:反對 嚴格限制檢舉 又限制申訴 這樣只會增加上訴到組務 04/17 22:05
4F:→ whisp1222:的機會 04/17 22:05
5F:→ whisp1222:版主如果判決合理適當就不會有這麼多申訴 04/17 22:06
6F:→ jimmyliu1217:怎不說判決和綠腦的意 就不會有那麼多申訴? 04/17 22:10
7F:推 whisp1222:你乾脆建議匿名檢舉 以防藍綠之分 04/17 22:19
8F:→ whisp1222:還是你要代版主回應以上申訴!? 看你很想幫忙的樣子 04/17 22:20
9F:推 f78:直接上組務是節省時間吧,有沒有一直說版主偏藍還要跟版主申訴? 04/17 22:30
10F:→ f78:直接上組務一翻兩瞪眼不就好了,也不怕組務檢舉失敗還會被統 04/17 22:30
11F:推 whisp1222:版主偏藍就不能申訴嗎? 照規定走很難嗎? 04/17 22:35
12F:→ whisp1222:如果因為政治立場無法正確執行版務 那還是下台好了 04/17 22:36
13F:推 setzer:申訴為板友應享的權利 這在站規有提到 所以在板務也會秉持 04/17 23:19
14F:→ setzer:基本上至少有一次申訴的回應 04/17 23:19
15F:→ jimmyliu1217:申訴最多應該就一次了 一次沒過就要水桶了 04/18 06:24
16F:→ jimmyliu1217:這樣才符合防止濫用檢具舉制度的精神Y 04/18 06:25
17F:→ jimmyliu1217:沒有說不能申訴啊 你有信心會過你就申訴啊 明知不 04/18 06:27
18F:→ jimmyliu1217:會過還一直申訴 這版是給你們這濫訴的人玩的喔?? 04/18 06:28
19F:→ jimmyliu1217:想用這得板達到鬥爭別人的工具喔 這綠腦真有夠陰險 04/18 06:29
20F:推 whisp1222:反正申訴N次 版主可以選擇無視麻 就像我前幾封申訴一樣 04/18 07:41
21F:推 f78:早點去組務不就好了,直接被水桶一年,這就是現實 04/19 02:47
22F:→ f78:還是這裡比較溫暖是吧,還有人在下面說要無限申訴 04/19 02:48
23F:→ f78:你看看多溫暖阿,比正黑還暖 04/19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