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999 (fox)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1HhTUl0y 對於#1HhTUl0y 所做之判決
時間Sat Jun 15 23:09:34 2013
本檢舉案之檢舉標的為
內文中對於智慧財產局局長之敘述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屬於B。
被任命的公務員,由A任命,例如行政院長、。。。。」
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 帶官.職等者應為事務官
而非文中所述之政務官 與我國法律不符
標的除了對於政務官及事務官之外
就我文中敘述的"而非文中所述之政務官"
可得而知尚有選項中的行政院長
按被檢舉人所呈述 完全無所本
為何不算造謠誤導之範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4.13
1F:→ fox999:標的應包含 將智財局長劃分和行政院院長同一類 此分類 06/15 23:10
2F:推 setzer:若對於板務方認之的檢舉標的有異議 請直接至組務申訴 06/16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