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zer (setzer)
標題Fw: [申訴] #1HR2nbmL ameno 板規三-2
時間Wed May 15 00:53:01 2013
※ [本文轉錄自 setzer 信箱]
作者: ameno (繽芬)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HR2nbmL ameno 板規三-2
時間: Fri Apr 19 08:08:39 2013
推 setzer:ameno 違反板規3-2 針對網友引戰 水桶10日
又來了,怎麼樣為什麼引了什麼戰,都莫須有BJ4,不用理由哦?
政黑那麼多人頻繁大肆攻擊MrTexas分身的誠信問題,跟文章主題毫無關聯,都沒事;
我可是針對主題而質疑發文者內文不誠實,這樣是引什麼戰?
網路公開言論本來就要接受檢驗,敢講就要敢承擔後果,網友都不准踢爆造假?
發文本身就是引戰行為,那麼怕被挑戰又不選[發洩]不讓人回應,
那別人來戰你,尤其內容虛偽則後續討論將偏差無意義,
是何等嚴重之網路倫理道德瑕疵,卻惱羞成怒反控引戰,
板主還幫忙箝制不畏權貴力敢講真話的板友,這算什麼啊?
→ setzer:此外 被檢舉推文違反板規2-4 洩露網友個資 水桶30日
判例:
#1EpQ67Qg (L_SecretGard)
[檢舉]
#1Eo_CU9D jimmyliu1217 板規二-4
推 dreamysky:針對檢舉板規,除非能證明gaudete姓名為某某某
→ dreamysky:否則本檢舉案不成立
請問板主證明他當時確實是十三歲嗎?不然洩露了誰的什麼個資?
還是板主證明他確實說謊騙人?那我勇於揭發真相、端正誠信文風,算引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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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03.31
1F:→ NPITGOD:15.本板推文與回文,禁止對板友引戰。(是否引戰由板主認 04/19 08:49
2F:→ NPITGOD:定)阿你不是版主ㄟ 那就把判決的工作交給版主 還是你來選 04/19 08:49
3F:→ NPITGOD:版主等你當上了再來解釋也還不遲喔 04/19 08:49
4F:→ ameno:你不知道一罪一罰嗎?被抓包就索性暴衝了? 04/19 08:51
5F:→ ameno:板主就同一事實的兩項判決可以互打臉,也真是一絕... 04/19 08:54
6F:→ NPITGOD:本人非申訴相關人等回推 已經違反版規 版主看到就桶了吧 04/19 09:04
7F:→ NPITGOD:本人沒有任何意見 尊重本版一切判決最後以版主的裁定為主 04/19 09:05
8F:→ NPITGOD:也希望以我自己當做例子 違規者請尊重版主派決喔 揪咪*^_< 04/19 09:06
9F:→ ameno:「應戰」不等於「引戰」!發文即戰文,我回推是「被引戰」! 04/19 09:21
10F:→ ameno:像我發文目的就是要引發論戰以享受所向披靡的快意快感啊! 04/19 09:23
11F:→ ameno:各板好出鋒頭人物誰不是這樣?有啥好不願誠實面對自我的? 04/19 09:26
※ 編輯: ameno 來自: 36.225.103.31 (04/19 09:28)
12F:→ NPITGOD:喔你慢慢發文享受快感吧(等等好像不能再政黑發了? 04/19 10:25
13F:→ NPITGOD:發文都承認自己討戰了 推文不敢認引戰 阿哈哈雙重標準啊 04/19 10:26
14F:推 setzer:NPITGOD 違反政檢板規2-10 前科1次 水桶20日 04/19 14:00
16F:→ setzer:再次提醒 檢舉申訴案非關係人請勿回應 04/19 14:01
17F:推 setzer:政治黑特板為提供使用者針對政治相關事物舒發心情或探討相 04/21 18:53
18F:推 setzer:關議題的版面 並非讓使用者檢驗網友個人特質的地方 因此判 04/21 18:54
19F:→ setzer:決申訴人引戰無誤 申訴駁回 04/21 18:54
※ ameno: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21 23:51
※ Last modified: 04/21/2013 23:51:0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etzer (114.37.94.149), 時間: 05/15/2013 00: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