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eno (繽芬)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申訴] #1HRDRvgn (政治檢舉版) ameno 違反2-15 2-16
時間Fri Apr 19 06:48:35 2013
推 setzer:1. 2-15的部份 檢舉案下推文點名其他網友 但引戰情節不嚴重
→ setzer: ameno 判處警告1次
點名就叫引戰嗎?我的動機是引戰嗎?
被告窮盡一切方法證明自己無罪,是引什麼戰?
你要判我有罪,不用證明我有罪?我如何因何引何戰,請論證清楚!
隨隨便便就引戰,自由心證無限上綱氾濫,心靈如此脆弱畏戰,
上什麼網路論壇、玩什麼政治黑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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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03.31
※ 編輯: ameno 來自: 36.225.103.31 (04/19 07:32)
1F:→ NPITGOD:心靈如此脆弱畏戰 版主你自己說說看 上政黑有人擺明來戰 04/19 08:19
2F:→ NPITGOD:還笑人家"心靈如此脆弱畏戰" 我不是來戰的 他是不是你自己 04/19 08:19
3F:→ NPITGOD:說看看 這篇這樣請問版主算不算又再次違反2-15 需不需要 04/19 08:20
4F:→ NPITGOD:再檢舉一次啊? 如果版主認為違反版歸我就檢舉XD 04/19 08:20
5F:→ NPITGOD:同一篇的文字前面說自己沒引戰 後面笑人家畏戰 這(搖頭 04/19 08:21
7F:→ NPITGOD:發文本身就是引戰行為,(語出AMENO) 04/19 08:24
8F:→ NPITGOD:我想是不是引戰 到這裡實在真的不用解釋了。在某人關點只 04/19 08:25
9F:→ ameno:你自己就常吹擂如何愛戰板主了,好意思講別人? 04/19 08:25
10F:→ NPITGOD:要再政黑發文就是邀戰? 先說好那是他不是我喔 04/19 08:25
11F:→ NPITGOD:誰(張望)? 證據哩(繼續張望?) 04/19 08:26
12F:→ NPITGOD:版規寫在那 你覺得其他人違反快去檢舉不攔著你喔 不過別 04/19 08:28
13F:→ ameno:又漏餡了還裝啊?忘記切換到當事人帳號就發功。。。 04/19 08:28
14F:→ NPITGOD:人的違規與否 和你自己的行為是否違規是兩條平行線不搭嘎 04/19 08:28
15F:→ NPITGOD:所以也請您再提書申訴案就自己的方面提出以免混淆了主題 04/19 08:29
16F:→ NPITGOD:啊 露餡ㄟ 好棒 那塊去檢舉(誤 04/19 08:31
17F:→ ameno:為何找證人證明清白就叫引戰 別躲啊 04/19 08:33
18F:→ NPITGOD:對ㄟ 這篇跟當事人不一樣 快去檢舉喔 你再等什麼 04/19 08:33
19F:→ NPITGOD:這篇真的不是我的申訴哩 我到現在才發現 喵的中招了 04/19 08:37
20F:→ NPITGOD:去檢舉啦 違規就違規 反正最近應該沒啥好檢舉的(笑 04/19 08:38
21F:→ NPITGOD:不過BBS違規與否都是發文發言者單方面的行為 何來找證人證 04/19 08:40
22F:→ NPITGOD:明啥 發文就是一個人的個人行為 南到你帳號還借給人家用啊 04/19 08:40
23F:→ ameno:法律可以用來恫嚇被告不准找證人,多麼可怕的司法制度呀! 04/19 08:41
24F:→ NPITGOD:不然要證明啥? 除非ID所張貼的文字不是由本人使用張貼? 04/19 08:41
25F:→ NPITGOD:版規=/=法律 有人老是要搞混 我也只能表示無奈啊 04/19 08:42
26F:→ ameno:哪裡有說不行?法律沒明文規定的事,就是可以做!罪刑法定! 04/19 08:42
27F:→ NPITGOD:都跟你說法律是法律了 版規是版規 要使用BBS就要另外遵守 04/19 08:44
28F:→ ameno:要強辯狡賴找證人就是引戰,就給我白紙黑字制訂在板規裡! 04/19 08:44
29F:→ NPITGOD:使用公約 如果你不遵守何必往這裡面鑽呢 除非你就是來討戰 04/19 08:44
30F:→ NPITGOD:引戰條例寫在那了 你要無視是你的事情 不代表他並不存在 04/19 08:46
31F:→ ameno:對啊 叛亂條例寫在那了 主張民主自由政治司法人權都算叛亂 04/19 08:49
32F:→ NPITGOD:15.本板推文與回文,禁止對板友引戰。(是否引戰由板主認 04/19 08:50
33F:→ NPITGOD:定)阿你不是版主ㄟ 那就把判決的工作交給版主 還是你來選 04/19 08:50
34F:→ NPITGOD:版主等你當上了再來解釋也還不遲喔 04/19 08:51
35F:→ NPITGOD:罰啥 推錯篇啊 要統就桶啊 我違規就承認乖乖去休息啊 04/19 08:53
36F:→ NPITGOD:島是你要不要檢舉 不是很愛我說是誰的分身? 檢舉下去我被 04/19 08:54
37F:→ NPITGOD:桶的話剛好證明不是呢 這又跟你所謂的有出入 一起檢舉啦 04/19 08:55
38F:→ NPITGOD:反正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 我違規 我承認 我很平靜的面對 04/19 08:56
39F:→ NPITGOD:反倒是今天怎麼還沒睡 早上有事情要忙嗎(笑 04/19 08:57
40F:→ NPITGOD:多謝你提醒喔 一罪一罰 那既然都罰了我就不用客氣繼續啦 04/19 08:57
41F:→ ameno:所以你寧願被桶也不願承認就是當事人?這要求一輩子沒見過~ 04/19 08:57
42F:→ NPITGOD:不獲話說一罪一罰 我就想到可能不同的ID卻同一個使用者 04/19 08:58
43F:→ NPITGOD:這樣分開的言論是否也應該面對一"罪"一"罰"那加起來會? 04/19 08:59
44F:→ ameno:你承認 下篇我就幫你刪文啊 都免水桶 看人家對你多好 >///< 04/19 08:59
45F:→ NPITGOD:話說回來 本ID坦蕩蕩面對版規 違反的地方就接受水桶 你呢? 04/19 09:02
46F:→ NPITGOD:我承認我違反版規 再非當事人申訴底下推文 版主看到就連 04/19 09:02
47F:→ NPITGOD:下一篇一起統順便加計前科 政檢版也不是一般人應該常駐的 04/19 09:03
48F:→ NPITGOD:地方 被捅了能夠遠離這不是一件壞事 對吧(笑 04/19 09:03
49F:推 setzer:NPITGOD 違反政檢板規2-10 水桶10日 04/19 14:00
50F:→ ameno:saluy吃早餐NPITGOD來接話 lovebbcc提檢舉NPITGOD又來接話 04/19 19:32
51F:→ ameno:依板主邏輯 NPITGOD足以用以連結saluy和lovebbcc之共通性 04/19 19:34
52F:→ ameno:建請板主重審 #1HMmXG-o(HateP_Picket) 04/19 19:35
53F:→ saluy:又關我屁事? 我說過,你獻唱首ameno,我才考慮送帳號部來查 04/20 08:46
54F:→ saluy:你就這麼想要我個資啊?江先生 04/20 08:47
55F:推 setzer:在檢舉案中無端點名與檢舉案內容不相干的第三者id 確實有意 04/21 18:50
56F:→ setzer:圖針對網友引戰的成份 因此判決違反板規 04/21 18:50
57F:→ setzer:申訴駁回 04/21 18:50
58F:推 setzer:saluy 違反板規2-10 非當事人於申訴案推文 水桶10日 04/21 18:51
※ ameno: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21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