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PITGOD (澎科大神)
站內HateP_Picket
標題[建議] 關於上一篇申訴
時間Wed Apr 3 08:13:37 2013
作者 ameno (AMENO)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檢舉]
#1HMICJKg #1HMZjLl4 saluy lovebbcc 2-5
時間 Wed Apr 3 00:33: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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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MX_SPV (HatePolitics)
→ saluy:哇 這麼早啊!吃早餐沒?
推 musoutensei:我沒在吃早餐的 一天只吃兩餐
→ musoutensei:我不想成為胖宅 更不想成為肥宅
→ NPITGOD:誰是胖宅啊 誰是肥宅啊 說清楚喔 我問你吃早餐你說不想
則:saluy=NPITGOD
又:lovebbcc=NPITGOD (lovebbcc常愛嚴以律人地訓示政敵板友「可以改變的是ID
故:saluy=lovebbcc 不能改變的是發言語氣和態度」,應該不會寬以待己吧?)
不好意思 因為本人看錯saluy的推文
讓musoutensei(不對 是AMENO發的檢舉文)以為saluy和本ID同一人
特此澄清和說明 本ID NPITGOD和saluy並非同一使用者 歡迎查證
如果證明本ID與saluy為同一使用者 願意接受本版版規最嚴厲的制裁
同時對於造成saluy網友被誤認檢舉一事 在此先致上歉意
好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
musoutensei的推文 怎麼是AMemo來檢舉的? 兩個人不僅ip接近
連論點SALUY=NPITGOD=LOVEBBCC的說法也都一致
AMENO要不要說明一下 自己跟MUSOUTENSEI的關係啊?
還有ameno你跟avemaria gaudete luminosa musoutensei sorrowfollow Yonlang
等ID敢不敢宣誓你們並非同一使用者 如果能證明
願意接受本版對於分身鬧版最嚴厲的的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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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38.226
※ 編輯: NPITGOD 來自: 118.171.138.226 (04/03 08:27)
1F:推 ameno:目前宣誓人數:2 想幫好朋友拉業績何不從你(們)自己做起(挺 04/03 08:45
2F:→ NPITGOD:有沒有人知到宅神的PTT帳號 我想把上面那篇轉給他XD 04/03 09:05
3F:→ NPITGOD:宣示啥 話說回來叫人家宣示不是應該從你做起 你叫人家宣示 04/03 09:07
4F:→ NPITGOD:自己都沒有了還要叫別人宣示? 這很說不過去ㄟ 做不到就別 04/03 09:07
5F:→ NPITGOD:再那嘴砲了 上面已經說啦 本ID跟saluy不同人 如果是願意接 04/03 09:11
6F:→ NPITGOD:受版規最嚴厲處分 好啦 我宣示了阿換你了 04/03 09:12
7F:推 ameno:一個說搞錯 一個說看錯 我都搞不懂 字數外形大小寫都大不同 04/03 09:33
8F:→ ameno:的兩個ID是要怎麼弄錯以為是自己發的文?實在是太詭異了... 04/03 09:34
9F:推 ameno:這讓我想起八卦板某個簽名檔有人玩推文亂接打錯字 結果原推 04/03 09:37
10F:→ ameno:者還真誤以為那個ID是他 煞有介事地更正道歉 真的粉爆笑 XD 04/03 09:39
11F:推 ameno:詳見上面那篇簽名檔 XD 04/03 10:07
12F:→ hoyunxian:他們的IP根本就不一樣不是嗎...... 04/03 11:19
13F:推 DemPos:誤以為? 04/03 13:53
14F:→ NPITGOD:就說不同人了 不然場外賭一把 不同人你要怎樣 請政黑大 04/03 14:19
15F:→ NPITGOD:加吃雞排嗎 同一人我請不同人你請敢不敢來下面開放報名啦 04/03 14:20
16F:推 f78:亂檢舉是否該以鬧板處分? 04/03 14:38
17F:→ lovebbcc:老闆來分雞排不要辣不要切 順便再來杯珍珠奶茶我要看戲 04/03 15:36
18F:推 Encounter911:兩個芬靈體被某愛逼西封印之後 會影響到其他芬靈體的 04/03 22:44
19F:→ Encounter911:的正常運作嗎? 我還真得很好奇.... 04/03 22:44
20F:推 HelloLadies:別急,讓____飛一會兒? 04/03 23:22
22F:→ rocfrank:沒有直接證據 只是邏輯性的推論導引出 a=b c=b so a=c 04/05 23:18
23F:→ rocfrank:a=b怎麼來的? c=b又怎麼來的呢? 04/05 23:19
24F:推 Fengyeh:不可質疑你們的邏輯導師 XD 04/06 08:57
26F:→ NPITGOD:html logicNihongo這個ID好熟悉啊? 等等好像在哪看過呢 04/08 13:30
27F:→ NPITGOD:【X速日語】24小時精準破解日檢N1文章 ! 免基礎 ! 04/08 13:34
28F:→ NPITGOD:販賣者名稱就叫做logic-nihongo 你說有趣不有趣 更有趣的 04/08 13:34
※ 編輯: NPITGOD 來自: 118.171.157.192 (04/08 13:38)
29F:→ NPITGOD:《ID暱稱》musoutensei (無想轉生)簽名黨內的那份 04/08 13:39
30F:→ NPITGOD:還是musoutensei要承認自己就是當年上過ID_multi的那位大 04/08 13:39
31F:→ NPITGOD:大師LOGICNIHONGO啊? 04/08 13:40
32F:推 DemPos:組務版又該熱鬧起來了~~XD 04/08 18:26
33F:→ NPITGOD:阿哈哈哈 上篇是要來檢舉我分身的嗎 害我不敢推文怕配桶XD 04/09 10:11
34F:→ NPITGOD:對了 奇怪怎麼有"一堆帳號"安靜了快一個禮拜了我好怕(抖抖 04/09 12:00
35F:→ rocfrank:有誰看讀懂 #1HMc5aBM 板主的判決呢? 04/09 14:47
36F:→ MrTexas:每個人都看得懂 #1HMc5aBM 的判決呀 ╮(﹀_﹀")╭ 04/09 14:48
37F:→ rocfrank:推 setzer:未達24hr內轉錄文章超過2篇標準 不違規 04/09 14:48
38F:→ MrTexas:那麼簡單的條文,有何艱深難懂之處? 04/09 14:49
39F:→ rocfrank:對於24hrs內板主的概念 讓人匪夷所思呢 04/09 14:49
40F:→ rocfrank:MrTexas:我只是不想上訴搞板主 不代表我認同這次的判決 04/09 14:52
41F:→ MrTexas:我何時推過這句話了??? 04/09 14:53
42F:→ MrTexas:你就算提出申訴,我一樣是沒違規呀 04/09 14:53
43F:→ rocfrank:我是@MrTexas 看清楚點 04/09 14:54
44F:→ MrTexas:我沒違規就是沒違規,就算申訴也一樣 <( ̄︶ ̄)> 04/09 14:54
45F:→ rocfrank:不想與你爭辯這個 依我在組務申訴的經驗 未必會輸的 ok! 04/09 14:55
46F:→ MrTexas:我真慶幸當初是setzer當選板主 04/09 14:56
47F:→ MrTexas:那就快去申訴呀 ╮(﹀_﹀")╭ 04/09 14:57
48F:→ MrTexas:那條板規24小時之限制,有何困難不懂之處? ╮(﹀_﹀")╭ 04/09 14:58
49F:→ MrTexas:溫馨的建議:先熟讀板規之後再發檢舉文吧 04/09 14:59
50F:→ lovebbcc:前無緣版主 讓讓老衲來教你如何看判決和板規吧 04/09 17:05
51F:→ lovebbcc:同ID在24小時內小時不得轉錄文章超過二篇 04/09 17:05
52F:→ lovebbcc:轉錄文章兩篇就是剛好並非超 超過兩篇=第三篇就是違規喔 04/09 17:06
53F:→ lovebbcc:真的 你如果把板規看清楚點說不定下次會挺你 BUT這次就 04/09 17:06
54F:→ lovebbcc:就算了吧XD 04/09 17:07
55F:→ rocfrank:多謝前板主lovebbcc說明 看來我對政黑板並不太熟 =_= 04/09 18:05
56F:→ MrTexas:lovebbcc言簡意賅 good! 04/10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