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gyeh (小孜)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Re: [建議] 所以以後板主判決不合我意就可以提告威脅
時間Mon Feb 11 18:58:36 2013
個人強烈建議,為維繫版面和諧,因本版可處理事務卻提起訴訟的ID,
於訴訟期間,應禁止在本版發言。
惟有這樣才能「讓上帝的事歸上帝,讓凱撒的事歸凱撒」。
選擇走訴訟方式的人,顯然已選擇放棄行使版面一切權利。
上述建議,希望能透過投票的方式請版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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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35.76
1F:→ hikki82119:贊成.... 02/11 19:01
2F:→ kazafso:贊成,訴訟是最後ㄧ步,走到訴訟就專心訴訟 02/11 19:14
3F:推 game721006:有些人就是愛拿訴訟恐嚇版友,你不讓他上來三不五時恐 02/11 19:43
4F:→ game721006:嚇一下他哪受得了 02/11 19:43
5F:推 oscar19:贊成,如此可防止藉故興訟迫害版友的事情發生 02/11 19:52
6F:推 geosys:不是我愛唱秋,剛好最近愛興訟的ID,幾乎每個都很愛玩分身 02/11 19:56
7F:推 hoyunxian:贊成,玩分身就是直接水桶啊 02/11 19:58
8F:→ geosys:你們都是君子,但是這些人的行事都不是 02/11 19:59
9F:→ geosys:呃,他們很會玩跳板,你幾乎沒有很肯定的判定分身的證據 02/11 20:00
10F:推 godispower:這樣好嗎? 後來德州哥也是撤告了 如果提出告訴後 02/12 09:12
11F:→ godispower:沒有彼此之間的溝通管道. 訴訟成真不就更不好? 02/12 09:12
12F:→ godispower:把ID禁止發言.不就連溝通管道都沒了? 02/12 09:13
13F:→ hikki82119:現在也不行討論訴訟啊,有差嗎? 02/12 09:15
14F:→ game721006:徹告?它有種告嗎? 02/12 10:36
15F:→ kazafso:溝通!!有溝通還會去用訴訟嗎? 02/12 12:11
16F:→ kazafso:他提告前跟本沒跟被告溝通直接提告 02/12 12:12
17F:→ kazafso:訴訟是最後ㄧ步,最近版上的例子跟本沒溝通 02/12 12:15
18F:→ kazafso:就直接在春節前提出訴訟,被告最後辭版主還改判 02/12 12:17
19F:推 setzer:這個提案會有個疑慮 某A板友對某B板友提告可以視為放棄在本 02/12 23:46
20F:→ setzer:板檢舉某B板友的權力 但是A板友這時候就不能對某C板友只提 02/12 23:46
21F:→ setzer:在本板的檢舉案嗎? 02/12 23:47
22F:推 hoyunxian:要訴訟的話,精力應該要集中而不是分散對吧 02/13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