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nxian (WildDagger)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H2JgMw9 chunyun 違反板規2-10
時間Thu Jan 31 15:58:24 2013
#1H2JgMw9
1F:→ chunyun:商轉後的過多電力.拿來電蛆剛好01/31 00:11
2F:→ chunyun:多的電力電死689萬隻蛆應該沒問題01/31 00:12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0.對具有相同投票對象之群體以及本板具有相近政治傾向之群體歧視或攻擊。
例如:糞蛆、蠢吱、無腦689、無腦609等。
(是否對政治傾向群體歧視或攻擊由板主認定)
能夠短時間內連續被好幾個人檢舉還真是件不簡單的事啊。
他已經很明確提到689萬了,應該適用這一條吧?
還有請問版主可不可以判快一點呢?這樣繼續拖下去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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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KTA0619:藍澤光只不過是個 02/01 01:46
4F:推 Rainlilt: 光 02/01 01:46
5F:→ cywangtw1990:樓上決鬥 02/01 01:46
6F:→ cywangtw1990:說錯了 KTA決鬥啦 02/01 01:47
7F:→ Rainlilt:好啊 來決鬥 我在桌上覆蓋一張水桶卡 結束這回合 02/01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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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227.202
8F:推 setzer:chunyun 違反板規2-10 對相同投票對象之群體攻擊 前科3次 02/01 00:14
9F:→ setzer:水桶20日 02/01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