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membrance (玩玩就好(  ̄ c ̄)y▂ξ)
看板Hate
標題[公告] joker5330 水桶
時間Tue Nov 10 23:07:03 2009
經當事人檢舉查證
使用者joker5330言論確實觸犯板規
予以水桶2週,
引用之前舊水桶
1 m
712/11 sfalco
□ [公告] 水桶joker5330 niceplayer
2 m
4 1/15 BezuFache □
[公告] joker5330 水桶
● 3 m
2 6/21 puttogether □
[公告] joker5330 水桶
8*2=16週
至2010/03/11,
期滿自行來信復權
違規證據
┌─────────────────────────────────────┐
│ 文章代碼(AID):
#1A-NGG_y (Hate) [ptt.cc] 智障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ate/M.1257862160.A.FF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元 │
└─────────────────────────────────────┘
1F:→ joker5330:親衛隊哦11/10 22:12
2F:噓 joker5330:為什麼不直接指名道姓呢???11/10 22:14
3F:→ joker5330:跟某K一樣嘴巴最厲害11/10 22:14
檢附板規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
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201
4F:→ inlan0714:爽唷 11/10 23:07
5F:→ hebemike:喲呼 11/10 23:07
6F:→ inlan0714:現在水桶幾乎都到明年以後了XD 11/10 23:07
7F:推 kinple5566:^^" 我真不知道他幹麻一直針對我 真困擾 11/10 23:07
8F:→ iak: 耶黑 11/10 23:07
9F:→ hebemike:好久喔@@ 11/10 23:08
10F:推 yeaaah:剛出來沒多久又近 ( ′-`)y-~ 11/10 23:08
11F:→ yamitigo:我也是啊(  ̄ c ̄)y▂ξ 11/10 23:11
12F:→ bullslove:年輕人太衝動了(  ̄ c ̄)y▂ξ 11/10 23:30
13F:推 kkelchung:88 11/11 15:29